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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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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8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吴仁波先生、张彩芹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9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5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 各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建萍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1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8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7,56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的0.10%。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市流 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除披露公告外,于2020年4月9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4月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4月19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20年6月1日为授予日,以3.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 666.1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5、截止2020年6月11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完成缴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缴款进行验资,并于2020年6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股份的登记手续办理,于2020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6、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7月9日为授予日,以3.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 1,715,204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7、截止2020年9月7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完成缴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缴款进行验资,并于2020年9月9日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股份的登记手续办理,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8、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1,998,45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1-052)。

  9、2021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499,56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1-099)。

  10、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人及预留部分获授的激励对象中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2,000股(公告编号:2022-027)。

  11、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符合解锁要求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5,000股(公告编号:2022-060)。

  12、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487,56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2-071)。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三)回购注销情况

  1、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获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未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5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46元/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1年11月17日完成了股份注销。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84人。

  2、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0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3.46元(公司完成2021年度现金分红后,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3.3元)。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实施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四)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1,998,450股限制性股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剩余未解锁的股票为4,663,050股。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存在因分红、送股、转股等导致本次解锁及未解锁股票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2、2021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499,560股限制性股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剩余未解锁的股票为1,165,644股。

  3、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除1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公司业绩指标及107名(其中有1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70%,1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7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1,767,450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解锁的股票为1,767,450股,本次解锁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剩余未解锁的股票为2,895,600股(包含需回购注销,但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登记的股票239,000股)。

  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1月6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截止目前,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经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即除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持有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外,本次可解除限售8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487,56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488,450,811股的0.10%。具体如下:

  ■

  注:3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解除限售的决策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规定的本次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永创智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解除限售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0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3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1,25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的0.11%。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除披露公告外,于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8月20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21年8月31日为授予日,以4.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2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5、截止2021年9月27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完成缴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认购缴款进行验资,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于2021年10月23日、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6、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合计2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2-060)。

  7、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期共解锁561,250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070)。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三)回购注销情况

  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1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25,000 股,回购价格为每股4.7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实施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四)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20日完成授予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2年10月20日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即除2名激励对象离职,其所持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外,本次可解除13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561,25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具体如下:

  ■

  注:本激励计划共向13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其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吴仁波、张彩芹为本次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解除限售的决策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范围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满足《激励计划》等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本次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永创智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解除限售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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