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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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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4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与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5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原为60个月,自2018年2月28日至2023年2月27日,现将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至2024年2月27日止。

  ●本次延期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再设锁定期。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2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中天证券天泽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泽1号”)进行管理,天泽1号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139,000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的0.51%。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延期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延期,存续期原为60个月,自2018年2月28日至2023年2月27日,现将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至2024年2月27日止。

  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2月27日。

  本次延期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再设锁定期。在存续期内,如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出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审议通过,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2月27日。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6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类产品以及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1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13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10Z0015号)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本溪人用疫苗基地相关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成大生物本溪分公司”变更为“本溪子公司”,该募投项目相关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类产品以及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类产品以及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核对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7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情况: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人用疫苗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53,016.80万元调减至13,848.96万元,并拟将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12月。调减的39,167.84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部分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用疫苗研发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并拟将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1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13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10Z0015号)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本溪人用疫苗基地相关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成大生物本溪分公司”变更为“本溪子公司”,该募投项目相关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三、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人用疫苗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53,016.80万元调减至13,848.96万元,并拟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调减的39,167.84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预计建设完成时间为2026年3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一)公司“人用疫苗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人用疫苗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53,016.80万元,建设周期计划为3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智能化生产车间,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智能化生产车间及疫苗制剂包装灌装车间等。

  截至2022年9月30日,“人用疫苗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5,605.87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进行管理。

  (二)“人用疫苗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原因

  受新冠疫情、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充分考虑产品的市场容量、市场竞争以及产需平衡等因素,对“人用疫苗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公司决定取消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智能化生产车间的建设计划,在现有的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车间设备基础上增加智能化设备和信息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结合公司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研发进度及生产布局,公司审慎考虑使用自有资金已经在本溪厂区建设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智能化生产车间;为了充分利用厂区内闲置空间,公司对现有的闲置车间进行改造,建设新的疫苗制剂包装灌装车间。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疫苗制剂包装灌装车间涉及的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调试、用工等受到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晚于原规划时间,因此将本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综上,公司拟调减“人用疫苗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建设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部分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将调减金额投入公司“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中。上述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产业布局的实施进度,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运行效率。本次变更前后“人用疫苗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三) 新增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2、 实施主体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3、 项目实施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朔街56号

  4、 项目建设内容及周期

  项目建设期周期为48个月,项目总建筑面积共计约140,508.00平方米。项目一期工程包括设计产能1000万支/年的15价HPV疫苗生产车间、研发中心、质量中心、库房以及配套公用设施的建设,二期工程包括生物制品标准化厂房的建设。

  5、 项目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建设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6、 项目备案、环评情况

  沈阳市浑南区行政审批局已核准本项目的备案(备案编号:沈浑审批备字〔2022〕34号)《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本项目经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以沈环浑南审字〔2022〕39号《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准。

  (四) 新增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为140,214.4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39,167.84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新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 项目市场前景

  本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对公司的影响及主要风险,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2022-010号)。

  (六) 风险提示

  1、本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一期工程的15价HPV疫苗项目虽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但项目还需经过临床试验、新药注册审批和生产许可申请等多个阶段,受国家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核等因素影响,临床试验进程和结果及产品上市进度具有不确定性。如果项目进度不能如期推进,未来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本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和对未来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发展、政策变动、研发进展,竞争加剧、业务拓展情况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本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七)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将对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他相关事项。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募投项目“人用疫苗研发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将该项目延长至2025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人用疫苗研发项目”原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人用疫苗研发项目”总计划投资额83,715.00万元,项目周期计划为3年。本项目主要围绕国家疫苗供应体系,聚焦于多联多价疫苗、创新疫苗、疫苗生产工艺领域,进行临床前研发和临床试验研究等,加快公司在研产品的产业化进程,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

  截至2022年9月30日,“人用疫苗研发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4,521.1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进行管理。

  (二)公司“人用疫苗研发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原因

  受近三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发散发不断反复,国内本土疫情多点频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临床试验的组织与实施延期情况普遍存在。公司部分临床试验基地实施静态管理,进入临床阶段的项目进度较规划有所滞后,晚于原规划时间;由于公司部分研发项目由于具有创新性,研发难度较高、研发时间较长的特定,在实际研发过程中,仍处于探索阶段,研发进度晚于原研发计划时间。因此将本募投项目延长至2025年12月。

  由于部分临床项目进度有所滞后,为加快临床试验的进行,原计划用于临床项目产业化的生产调试费调整至临床费;部分临床前研发项目具有创新性,难度大,原计划的研发材料及检测费无法满足目前临床前研发项目的需要。因此公司对“人用疫苗研发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拟调减“生产调试费”11,200.00万元至“临床费用”,拟调减“生产调试费”3,500万元至“材料及检测费”。“生产调试费”公司后续将根据研发进度,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本次调整前后“人用疫苗研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人用疫苗研发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有利于推进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行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与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结合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做出,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8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2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放街1号成大生物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29日

  至2022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各类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由管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参照第2条提交相应文件外,还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产品及管理人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股东或代理人在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5、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或邮件上请注明“成大生物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截止2022年11月25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25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10179)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3782632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1号

  电子信箱:zoukaidong@cdbio.cn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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