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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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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0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至11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mh@go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22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魏臻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姜志华女士、董事会秘书胡梦慧女士、独立董事吕蓉君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至11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mh@go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51-65256600

  邮箱:hmh@go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1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1%

  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563,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6月28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利女士因家庭资产规划需求,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部分股份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不超过1,735,06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2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股东张利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张利女士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于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1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25,800股转让给韩江洪先生,韩江洪先生与张利女士为夫妻关系,累计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130%,超过了总股本的1%且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前无一致行动人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超过1%且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利女士持股数量减少1,225,800股,系股东张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减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披露的《工大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张利女士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张利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督促张利女士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67  证券简称:工大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2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张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37,630股,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6.41%减少至4.9999%。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张利女士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股东张利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张利

  性别:女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韩江洪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张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563,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因股东家庭资产规划需要,于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1日期间,张利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25,800股转让给韩江洪先生,韩江洪先生与张利女士为夫妻关系。本次转让后,张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37,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韩江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30%,二人合计持股比例仍为6.41%,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

  股东张利女士本次减持信息如下表示:

  ■

  二、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股东张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的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张利女士严格遵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关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4、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工大高科

  股票代码:6883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利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韩江洪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权益变动性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利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25,800股转让给韩江洪先生,韩江洪先生与张利女士为夫妻关系。本次转让后,张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37,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韩江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30%,二人合计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仍为6.41%。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张利,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指韩江洪。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张利

  性别:女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韩江洪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张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563,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因股东家庭资产规划需要,于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1日期间,张利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25,800股转让给韩江洪先生,韩江洪先生与张利女士为夫妻关系。本次转让后,张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37,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韩江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30%,二人合计持股比例仍为6.41%,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张利女士。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江洪先生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二章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公司股东张利女士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25,800股转让给韩江洪先生,韩江洪先生与张利女士为夫妻关系。本次转让后,二人合计持股比例仍为6.41%,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2年7月2日披露了《工大高科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张利女士计划在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67,530股的公司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另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利女士因家庭资产规划需求,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部分股份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不超过1,735,06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两项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张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563,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因股东家庭资产规划需要,于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1日期间,张利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25,800股转让给韩江洪先生,韩江洪先生与张利女士为夫妻关系。本次转让后,张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37,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韩江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30%,二人合计持股比例仍为6.41%,持股总数未发生变化。

  股东张利女士本次减持信息如下表示:

  ■

  2、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章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章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利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利

  签署时间: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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