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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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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2-049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煦贸易”),系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99.80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099.80万元;其中公司对华煦贸易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7,09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6%。本次被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华煦贸易的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11月1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1.0版,2021年)》(合同编号:2022沪银最保字第731111223011号),为华煦贸易向中信银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华煦贸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99.80万元(不含本次);本次担保后,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99.80万元,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为49,900.2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为华煦贸易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7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和2022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及《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龙路65弄1号三层、四层

  3、法定代表人:李燕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13年4月15日

  7、营业期限:2013年4月15日至2033年4月1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摩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铁路机车车辆配件、第一类医疗器械、民用航空材料、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纺织品、仪器仪表、服装、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华煦贸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0、华煦贸易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三)债务人:上海华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四)保证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七)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八)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满足华煦贸易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担保,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通过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华煦贸易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09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6%;其中公司对华煦贸易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7,09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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