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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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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56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占应到董事人数的50%以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张朋先生主持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申请开立保函的议案》。

  本议案已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控股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二〇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二○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57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1月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在北京市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占应到监事人数的50%以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主席罗鸿达先生主持了本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主持人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本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申请开立保函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担保系基于履行业务合同需要,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申请开立保函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系基于履行业务合同需要,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风险可控,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于太祥、张巍、宋东升、牛天祥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59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亚德比利时公众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加坡亚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德公司”)全资子公司亚德(上海)环保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德上海”)董事会审议,同意亚德上海使用不超过533,172.25欧元综合授信额度,为亚德公司全资子公司亚德比利时公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德比利时”)向银行申请开立总金额不超过533,172.25欧元的分离式非融资类型的保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亚德上海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2022年11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申请开立保函的议案》;因被担保对象亚德比利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事项双方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亚德(上海)环保系统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4,800,000美元

  4、成立日期:2001年8月8日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2层B242室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032407056

  7、法定代表人:CHRISTOPH ENGEL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除核电站建设经营、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厂环境控制和保护设备、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非金属管道及相关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和安装;机电一体化系统软件的设计、开发;系统集成的设计、调试,销售自产产品,机电设备、环保设备的安装,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新加坡亚德有限公司持股100%。

  10、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33,222,415.00元,净资产189,341,968.14元,营业收入256,589,637.50元,营业利润32,745,997.70元,净利润30,382,492.14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亚德比利时公众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000欧元

  4、成立日期:2020年6月25日

  5、注册地址:Industriestraat 9, 2500 Lier, 比利时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适用

  7、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8、经营范围: 工厂环境控制和保护设备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及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业务重点主要集中在高温焚烧系统、废物转化能源系统等

  9、股权结构:新加坡亚德有限公司持股100%。

  10、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963,859欧元,净资产149,782欧元,营业收入1,792,618欧元,营业利润286,323欧元,净利润 286,323欧元。

  (三)亚德上海及亚德比利时均属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加坡亚德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经查询,上述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亚德比利时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后,客户按照业务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亚德上海使用不超过533,172.25欧元综合授信额度,为亚德比利时向银行申请开立总金额不超过533,172.25欧元的分离式非融资类型的保函,相关费用由亚德比利时承担。在执行业务合同过程中,如亚德比利时出现违约,客户有权按照保函相关约定条款执行。

  四、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系基于履行业务合同需要,被担保人亚德比利时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控股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提供担保金额共计8,093,172.57欧元(约合人民币5,869.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56%;除本次担保事项外,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保函(稿)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58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或托管股票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公司证券部

  (2)传真方式登记:传真:010-64218032

  (3)信函方式登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011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泱博、尚巾

  联系电话:010-86623518,传真:010-64218032

  电子邮箱:complant@complant-ltd.com

  邮政编码:100011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明确投票意见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应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授权指示以“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2、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 受托人:

  日 期:日 期: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1。

  2、投票简称:中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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