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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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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043           股票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2-041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临溪街588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鸿敏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

  7、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2年10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8人,代表的股份数313,537,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1.6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72,841,78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7,393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9,296,400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11,170,000股,共计20,473,793股,该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752,367,988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的股份数为303,183,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3名,代表的股份数为10,354,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5名,代表的股份数为13,05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鸿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581,0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9%,反对956,599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2,098,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23%;反对956,599股;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赵琰、冯晟;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兔宝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2-042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分别为:董事漆勇先生;独立董事苏新建先生、叶雪芳女士、张文标先生。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顺利推进,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2月8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联董事丁鸿敏、程树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周一)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2-043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11月1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键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2月8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调整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有效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2-044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8日。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2月8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43    股票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2-046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6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1,428,571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及保荐机构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8405635

  电子邮箱:zds@dhwooden.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牟思安、蹇新华

  联系部门: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8801575

  电子邮箱:ecm@csc.com.cn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代码:2022-045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 至当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临溪街588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11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11月24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临溪街588号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丁涛                     证券事务代表:朱丹莎

  联系电话:0572-8405635                      传 真:0572-8822225

  邮箱:zds@dhwooden.com                    邮 编:313200

  通讯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临溪街588号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3”,投票简称为“兔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

  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 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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