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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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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22-057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药业”)重整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

  《重整计划》(草案)能否获得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及《重整计划》(草案)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整投资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投资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与公司预期的经营情况存在差异。

  一、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书〉的议案》。东方药业及管理人根据《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书》,制定了《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在具备召开债权人会议条件时,将《重整计划》(草案)递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并提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参与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号)。

  2022年11月10日,东方药业管理人发布《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全体债权人依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规则》,以非现场(书面)方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期限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7日,现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期限已届满。

  本次会议应参会有表决权债权人为543家,代表有表决权债权额1,016,699,477.90元(其中代表无担保财产的为700,777,294.11元)。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511家,占比94.11%,代表有表决权债权额1,013,375,224.21元,占比99.67%,未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32家,占比5.89%,代表有表决权债权额3,324,253.69元,占比0.33%。

  表决结果:优先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二、后续重整流程

  《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10日内,东方药业或管理人申请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后终止重整程序,东方药业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按协议约定向东方药业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东方药业是一家拥有50多年沉淀的中药现代化生产企业,具备丰富的中药品种和现代化的生产场地,与公司旗下迪康药业具有很强的协同性、互补性。此次联合体投资东方药业,符合公司积极推进中药板块快速增长的发展方向。如重整成功,有利于迪康药业资源导入,充分发挥OTC渠道、客户资源、生产管理优势,快速完成产品、产能扩充,实现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公司将根据后续参与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四、风险提示

  《重整计划》(草案)能否获得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及《重整计划》(草案)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整投资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投资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与公司预期的经营情况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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