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1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2-044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类型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减持计划预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联”)持有公司5,818,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达晨创联发送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类型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权益变动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减持计划预披露。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科通达

  股票代码:688038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东区23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科通达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科通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主要合伙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科通达以外,达晨创联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义务披露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持有的中科通达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减持中科通达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科通达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科通达的股份数量为6,720,000股,占中科通达总股本的5.774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科通达的股份数量为5,818,600股,占中科通达总股本的4.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中科通达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中科通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0.14万股,占中科通达总股本的0.7746%。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中科通达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科通达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曾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集中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除本次权益变动发生的减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还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128万股股份,详情如下:

  ■

  ■

  ■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上市公司: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软件产业三期A3栋10层

  联系人:谢晓帆

  电话:027-877886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刘昼

  2022年11月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