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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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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2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宏景科技

  (二)股票代码:301396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9,137.9493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284.49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价格为40.13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宏景科技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至2022年10月27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3.60倍。

  截至2022年10月27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2年10月27日(T-4)。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40.1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5.12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 年10月27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3.60倍,超出幅度为3.49%,低于可比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6.03倍,存在发行人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B2区第七层701、702单元

  电话:020-82018146

  传真:020-32210788

  联系人:许驰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2301单元

  电话:021-60156666

  传真:021-60156733

  联系人:岳亚兰、李泽明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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