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合作事项的具体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鉴于本次合作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就本次合作事宜达成意向性协议,尚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优化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智能高端保障装备研发效率和核心竞争力,公司近日与戴姆勒卡客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姆勒卡客车(中国)”)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仅为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戴姆勒卡客车(中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Daimler Trucks and Buses (China) Ltd.
3、法定代表人:秦坦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8号院2号楼501
5、主要业务:作为德国戴姆勒股份公司梅赛德斯-奔驰品牌和日本三菱扶桑卡、客车株式会社三菱扶桑品牌进口卡车、EVOBUS GMBH梅赛德斯-奔驰品牌进口客车在中国境内的总经销商。
6、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戴姆勒卡客车(中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近三年交易情况
公司与交易对方最近三年未发生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戴姆勒卡车集团是全球商用车制造商之一,在全球范围内拥有超过40个主要运营点,员工总数超过10万名。戴姆勒卡客车(中国)是戴姆勒卡车集团在中国的全资公司,主营梅赛德斯-奔驰卡车,包括工程用底盘车、特种车辆及物流牵引车辆等,120多年来,梅赛德斯-奔驰品牌在商用车领域一直是卓越品质的保证。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戴姆勒卡客车(中国)有限公司
乙方: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产品销售合作
甲乙双方坚持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原则,在甲方能提供的全系列的产品范围内开展合作,合作形式包括产品购销、技术交流或支撑、项目合作开发和配合等。甲方努力提供优质产品及优惠的价格,乙方努力为产品销售提供长期帮助。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计划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达成下列意向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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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开发
未来双方将依托甲方股东戴姆勒卡车股份公司以及乙方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的强大资源,深度挖掘空港装备、消防装备、应急救援装备、移动医疗装备、旅居车、特勤车等重点行业及产品需求,以样车研发、试制和推广为起点,共同进行相关行业特种车辆及装备的业务合作与开发。
3、产品开发
双方围绕绿色、低碳、环保为主题,借助各自领域研发及资源优势,合作进行产品开发与改造升级,积极推进意向项目成果的尽快落地。
(二)协议生效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2、通过与戴姆勒卡客车(中国)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将使公司进一步提高智能高端保障装备研发效率,扩大市场影响力,提升产品竞争力,保持和取得领先的市场份额,加快推进产品的高端化布局,为市场提供更多性能优异的新产品,特别是新能源产品,将更好的实现“做专做精做强,创世界一流品牌,广泰智造服务全球”的企业愿景。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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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
(三)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3年1月19日届满,后续如符合相关要求公司将按规定办理解锁事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可解锁股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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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涉及的可解锁股份外,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