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娟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年11月4日,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披露内容需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史建伟先生、史维女士,相应的原披露内容有以下内容需要予以补充及更正,具体如下:
补充①:
第1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史建伟
住 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史维
住 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补充②:
第5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史建伟先生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史维女士
■
补充③:
第6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史建伟先生持有公司39.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史娟华女士系史建伟先生的妻子,史维女士系史建伟先生的女儿;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系史娟华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补充④:
第8页
注:2021年12月31日史娟华女士与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并于2022年1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0号转让了 6,957,230股股票,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该笔股份划转属于史娟华女士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和 2022-002)。
更正①:
更正前:
第4页
释义
■
更正后: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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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②:
更正前:
第8页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为6,5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7,000,000股的7.47%。
更正后: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43,25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7,000,000股的49.71%,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史娟华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为6,5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7,000,000股的7.47%;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史建伟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为34,45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7,000,000股的39.6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史维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为2,3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7,000,000股的2.6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 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更正③:
更正前:
第8页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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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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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④:
更正前:
第14页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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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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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补充及更正内容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