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所持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3.本次减持后,泰达控股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泰达控股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达控股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99,3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547%。本次权益变动后,泰达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1,107,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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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正在进行中。
2.泰达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泰达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7日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滨海能源
股票代码:0006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9号1201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9号1201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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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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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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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泰达控股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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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7月1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预披露了《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滨海能源不超过11,107,37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此减持计划正常履行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减持3,43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44%,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1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9年5月15日至2021年12月1日期间,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107,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6,206,6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7.3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107,3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998%,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1月4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滨海能源流通股股票5,099,341股,完成本次交易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滨海能源11,107,331股,占滨海能源总股本的4.99998%,持股比例低于5%,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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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控股减持股份来源为拍卖及司法裁决,本次减持价格区间为9.2元/股至11.24元/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所持滨海能源股票均为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被质押、冻结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107,331股,占滨海能源总股本的4.99998%,均处于无质押状态。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内容。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4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员名单、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2年11月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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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