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1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2-10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213,823,3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10%。三安电子本次办理部分股份质押后,其累计质押数量为473,27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8.99%。

  ●三安电子及其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457,442,0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54%。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后,两家累计质押股票559,370,000股,质押股份约占两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38.38%。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三安电子的通知,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手续,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三安集团及三安电子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略有差异。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2-10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战略采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安”或 “供方”)与需求方(以下简称“需方”)签署《战略采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协议金额:基于2022年市场价格感知,包含2023年产生的研发业务需求,至2027年预估该金额总数为人民币38亿元(含税)。

  ●协议生效条件: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期限: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签署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该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将对公司未来履约年度内的经营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本协议为意向采购协议,具体的供货数量、单价、交期等因素,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供需双方未来实际履行的金额为准,本协议采购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或承诺。

  本协议履行期较长,协议双方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但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受产品认证周期、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协调各方资源,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协议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需求方,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公司。

  2、根据本协议双方保密承诺约定,涉及本次交易对方的有关商业敏感信息,公司已履行披露豁免程序,对本次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3、需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

  (二)协议签署

  鉴于需方拟向供方长期采购约定产品(碳化硅芯片),2022年11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与需方本着确保产业链协同和安全,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签署了碳化硅芯片《战略采购意向协议》,本协议约定:供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需方根据实际需求向供方下立采购订单,基于2022年市场价格感知,包含2023年产生的研发业务需求,至2027年预估该金额总数为人民币38亿元(含税)。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相关规定,本协议签署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协议为意向采购协议,需方的实际履约主体、货物的具体数量、单价、交期以实际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为准。

  (二)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约定未来需方向供方采购碳化硅芯片产品:

  1、需方承诺自2024年至2027年确保向湖南三安每年采购碳化硅芯片,超出部分由双方协商确定。

  2、对于需方的定制品,产品规格以双方确认的规格书、技术参数或双方确认的样品为标准。

  3、对于需方的标准品,以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的规格、技术参数或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且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同时产品应当满足供方就产品提供的功能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技术参数说明和宣传手册所载明的标准或功能。

  4、双方确认:具体交付货物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车规级芯片要求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订单及报价

  1、订单:需方根据实际需求向供方下立采购订单。

  2、价格:供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向需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3、订单金额:基于2022年市场价格感知(供方提供),包含2023年产生的研发业务需求,预估该金额总数为人民币38亿元(含税)。

  (四)协议的有效期和终止

  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作期满终止。协议期满之前30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或另行订立。

  (五)其他

  1、本协议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主要从事碳化硅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业链包括长晶、衬底制作、外延生长、芯片制备、封装;本次向需方供应的碳化硅芯片将应用于新能源车主驱,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知名度,为公司碳化硅业务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将对公司未来履约年度的经营情况产生积极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意向采购协议,具体的供货数量、单价、交期等因素,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供需双方未来实际签订并履行的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为准,本协议采购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或承诺。

  本协议的履行期较长,协议双方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但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受产品认证周期、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协调各方资源,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本协议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