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9日分别召开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 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在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9号、2022-43号)。
二、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简称“昆明瑞丰”)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该笔授信由昆明瑞丰名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且将本次担保额度累计计算在内,未超过审议批准的担保限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或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前述融资业务所涉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552714888B
3.成立日期:2010年03年31日
4.住 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牛街庄片区42-5号
5.法定代表人:钱兴泉
6.开办资金:人民币11,450万元
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含彩色印刷制品、卷烟商标、其他商标标识的印制)(凭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得在经开区内从事本区产业政策中限制类、禁止类行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瑞丰资产总额 95,080.30 万元,负债总额 35,085.8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59,994.42 万元,营业收入 47,376.85 万元,利润总额 5,831.7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943.04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昆明瑞丰资产总额 96,873.84 万元,负债总额 34,845.3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62,028.52 万元,营业收入 35,831.45 万元,利润总额 2,420.2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34.10 万元。(未经审计)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昆明瑞丰该笔授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已签署,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3.债务人: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4,000万元人民币
6.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昆明瑞丰为其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涉及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已签署,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2.抵押人:昆明瑞丰印刷有限公司
3.抵押财产:昆房权证(昆明市)字第2013100999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昆房权证(昆明市)字第2013101107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4.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4,000万元人民币
5.抵押期间:从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至《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6,765.05万元(含金叶印务和昆明瑞丰向公司担保31,70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4.04%;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余额为73,602.03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4.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授信协议》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3.《最高额抵押合同》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