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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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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2-179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本次担保情况:

  1、新增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汉霖制药于共享授信额度内向招商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贷款及其他授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存续担保调整: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由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特金向交通银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项下债务所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务由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为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及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截至2022年11月3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汉霖制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4,500万元、为安特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000万元。

  ●截至2022年11月3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2年11月3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258,555万元,约占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7.63%;其中: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发生的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257,955万元,本公司为参股公司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2年11月3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复宏汉霖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汉霖制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复宏汉霖(作为授信申请人)、汉霖制药(作为授信共享申请人)共同向招商银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共享授信额度(以下简称“共享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2日(以下简称“授信期间”)。同日,复宏汉霖向招商银行签发《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由复宏汉霖为汉霖制药于上述共享授信额度内向招商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贷款及其他授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22年9月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安特金(成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特金”)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安特金于2022年9月8日至2030年7月22日期间与交通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20,000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特金4名自然人股东同意以其持有的安特金共计约15.50%的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日,安特金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由安特金向交通银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该贷款期限自2022年9月8日至2030年7月22日止。以上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3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安特金与交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由安特金向交通银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该等额度使用期限为2022年11月3日至2026年1月22日;据此,本公司、安特金与交通银行于同日签订《补充协议》,同意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调减至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上,本次调整后,本公司根据《担保合同》为安特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的本金总额仍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100,000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2022年6月1日)起至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或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止。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汉霖制药

  汉霖制药成立于2014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晏子厚。汉霖制药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截至本公告日,汉霖制药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0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持有汉霖制药100%的股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单体口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汉霖制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64,077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40,88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23,195万元;2021年度,汉霖制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1,78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0,921万元。

  根据汉霖制药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汉霖制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98,824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83,30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15,524万元;2022年1至6月,汉霖制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1,12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3,072万元。

  

  2、安特金

  安特金成立于2012年7月,注册地为四川成都,法定代表人为王可心。安特金的经营范围为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截至本公告日,安特金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93.10万元,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安特金约73.01%的股权、其他14名股东合计持有安特金约26.99%的股权。

  根据安特金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特金的总资产为人民326,124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13,03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091万元;2021年度,安特金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87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801万元。

  根据安特金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9月30日,安特金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28,785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11,17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611万元;2022年1至9月,安特金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9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59万元。

  三、担保事项相关文书的主要内容

  1、《担保书》

  (1)由复宏汉霖为汉霖制药(作为授信共享申请人)于共享授信额度内向招商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贷款及其他授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汉霖制药在《授信协议》项下应向招商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债务到期日后的三年止(如有展期的,自展期期间届满起算)。

  (4)《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担保书》自保证人(即复宏汉霖)签章之日起生效。

  2、《补充协议》

  (1)《补充协议》为《保证合同》及《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下合称“原合同”)的补充;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项,仍按原合同的约定执行。

  (2)根据用款需求,债务人(即安特金)与债权人(即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并同意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本金金额调减至人民币10,000万元;同时,安特金与交通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由安特金向交通银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3)担保人(即本公司)同意《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并同意继续按《保证合同》约定提供担保。

  (4)《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汉霖制药、安特金提供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鉴于汉霖制药、安特金当前的经营状况且除本集团以外有其他方股东已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定期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营需要而发生,且被担保方仅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1月3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258,555万元(其中美元、欧元按2022年1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约占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7.63%;其中: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发生的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257,955万元,本公司为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截至2022年11月3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汉霖制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4,500万元、为安特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000万元。

  截至2022年11月3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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