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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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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以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11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指数基金持有的下列停牌股票进行估值调整,列示如下:

  ■

  本公司将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对其恢复收盘价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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