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除陈大同以外的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陈伟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2,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披露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陈伟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7%。自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起始日至本公告日,陈伟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0,000股,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减持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