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精信”)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资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702,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收到财信精信及其一致行动人财信资产共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486,18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为36,702,3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下降为4.99998%,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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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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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财信精信和财信资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低于5%。
4、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了财信资产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