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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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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
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2-4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9日及2022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91,000,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35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0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817,300,138.38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239,000,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36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21,205,633.9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2年11月2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无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关于终止美国存托股计划之公告

  本公告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自愿作出。兹提述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12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公司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股份(「存托股」)从纽约证券交易所(「纽交所」)退市,并根据未来相关实际情况,在公司满足1934 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经修订)(「证券交易法」)相关标准的前提下撤销公司存托股及所对应 H 股在证券交易法下的注册。

  公司存托股的退市已于2022年9月8日(美国东部时间)生效。根据董事会的适当授权,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日向公司的存托股存托银行(「存托行」)花旗银行发出公司存托股计划(「存托股计划」)的终止函。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发行4,647,351股存托股,对应464,735,100股H 股,前述存托股所对应的H股数量占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约1.83%。

  存托行将于2022年11月3日(美国东部时间)向所有存托股持有人发出通知,告知公司存托股计划的终止将于2022年12月5日(美国东部时间)生效。存托股持有人在2023年6月5日(美国东部时间)前有权根据存托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存托股交还给存托行换取公司的H股,交还的每1份存托股可换取本公司100股H股。公司的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交易。于2023年6月5日(美国东部时间)后,存托行预期将尽快出售未交还的存托股所代表的公司H股,然后将实收的现金款项(扣除相关费用支出后)分发给该等尚未交还存托股的持有人。

  关于终止存托股计划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公司在公司网站上发布的《有关中国石化美国存托股计划之常见问题》(http://www.sinopec.com/listco/en/Resource/Pdf/2022110201.pdf)。

  ■

  中国北京

  2022年11月2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为:马永生*、赵东*、喻宝才#、凌逸群#、李永林#、刘宏斌#、蔡洪

  滨+、吴嘉宁+、史丹+及毕明建+。

  # 执行董事

  * 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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