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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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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2-008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以专人送达、通讯、邮件等形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朱希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943,979股,并于2022年10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2)第000046号)。

  经审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2,831,935元变更为人民币243,775,914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上述变更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各项子议案表决结果: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的各制度。

  本次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1亿元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申请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2年11月18日在子公司青岛海硕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中心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3)。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2-009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以专人送达、通讯、邮件等形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郑增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943,979股,并于2022年10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2)第000046号)。

  经审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2,831,935元变更为人民币243,775,914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上述变更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2-010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943,979股,并于2022年10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2)第000046号)。

  经审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2,831,935元变更为人民币243,775,914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以上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上述变更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三、备查材料

  1、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2-011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柏硕”)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4号)核准,三柏硕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943,979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0,744,245.43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653,895.1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2)第00004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拟投资理财产品都执行严格的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及内部操作和控制程序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五、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2年11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2022年11月2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6.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三柏硕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2-013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1月18日14: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魏家屯村海硕路8号青岛海硕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中心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1.00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议案 2.00 需要逐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

  股东需填写《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1),并附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股东身份。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3:30;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11月1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电话与公司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提供除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外还应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股票账户卡。

  (四)注意事项: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并提前了解股东大会当天的会议地点所属区域的疫情防护政策,对于不符合防疫规定的人员,不允许进入会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振明

  联系电话:0532-55678906-8002

  传真号码:0532-55678900

  电子信箱:sportsoul@sportsoul.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荣海二路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一)附件1:《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二)附件2:《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三)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附件1: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注:

  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等选项下打“√”表示选择。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00”,投票简称为 “三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2-012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新先生的辞职报告,张家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由于张家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家新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张家新先生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家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家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家新先生在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罗杰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其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罗杰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以上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目前,罗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张家新先生辞职报告;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杰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体育大学体育管理学学士,悉尼科技大学体育管理MBA硕士。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北京体育科学研究所、国家体委体育装备处干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发展部、采购部、会展部主任,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秘书长;自2018年3月至今任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同时自2021年1月至今担任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11月至今任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11月至今任浙江力玄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柏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三柏硕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94.397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8,074.42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1,065.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4日出具《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2〕第000046号)审验确认。

  三柏硕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拟投资理财产品都执行严格的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及内部操作和控制程序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五、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2年11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2022年11月2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1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6.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三柏硕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赵凤滨              于宏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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