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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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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稳健景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1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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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 0 。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对于单笔认/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申请。故投资者在最短持有期内还将面临无法办理赎回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1月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0年4月9日公告的《关于ETF申购赎回清单新版本上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4月20日起,上交所ETF新版申购赎回清单正式上线。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自2022年11月3日起对旗下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进行版本更新。

  一、本公司旗下拟更新申购赎回清单版本的上交所ETF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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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修订情况说明

  根据《通知》,上交所ETF新版申购赎回清单将原“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字段改为“申购现金替代溢价比例”,新增“赎回现金替代折价比例”字段,用于表示ETF赎回时成分证券份额用现金替代时的折价比例。

  自2022年11月3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上交所ETF将采用新版申购赎回清单。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修改。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的事项进行说明。本公司旗下ETF申购赎回清单以证券交易所实际公布的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经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协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1月2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蚂蚁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2年11月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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