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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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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2-077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内容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披露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22-071号)及相关附件。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有关文件精神理解有误,认为公司应当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十二条中“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表述进行修订。2022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公布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公司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相关条款,《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内容符合要求,不需要修订,因此该部分内容本次不作修订。现对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前: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更正后: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调整内容后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稿)及《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相关内容同步更新。

  对于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董事会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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