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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2-11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解质押与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周文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平仓风险。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四、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交易交割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2-11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以及一致行动人上海翼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鹏发展”)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42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收到周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减持股份情况

  ■

  2. 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前,周文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周文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5、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周文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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