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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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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ST银亿                公告编号:2022-088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由于本公司在2011年5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根据财政部《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讲解的规定,报告期末本公司合并报表实收资本金额为789,466.37万元,本公司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9,997,470,888股,每股收益系按照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计算。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3月2日,公司与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豆汽车”)管理人签订《备忘录》,即公司有意作为知豆汽车新重整投资人,通过参与知豆汽车重整及重整计划变更程序,取得知豆汽车的实际控制权及自主经营权,使知豆汽车实现再生。2022年8月2日,公司与知豆汽车管理人签订《备忘录(二)》,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备忘录项下相关权利和义务的履行期限延长1个月。2022年9月7日,公司收到知豆汽车管理人发来的《函》,主要内容为:根据《备忘录(二)》约定,如双方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就重整计划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新重整投资协议,则前述两份备忘录自动终止。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签订〈备忘录〉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为坚定不移地实施新能源发展战略,加快布局新能源整车制造等领域,公司仍将积极协调知豆汽车原股东方和债权人等各方相关事宜,继续全力推进知豆汽车重整工作。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知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全新打造的第一款新能源汽车已经完成了模型的评审,目前已正式进入样车生产阶段并正在积极准备今年的冬测相关工作。

  2、2022年3月11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知道企管”)与普通合伙人宁波吉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普兆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其中:宁波知道企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4,000万元,认缴比例68.5518%。自宁波知道企管完成入伙合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以来,因合伙企业尚未有实质性业务进展,宁波知道企管向合伙企业提出退伙请求,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宁波知道企管退伙,并退还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4,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截至本报告日,宁波知道企管已收回全部投资款,并已办理完毕合伙企业退伙的相关工商手续。

  3、2020年6月23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0年12月15日, 公司管理人收到宁波中院发来的(2020)浙02破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银亿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银亿股份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对有财产担保债权的首期、第二期及第三期还款并支付了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应当支付的利息,合计金额为176,262,479.96元,以及完成129家债权人的普通债权现金清偿共计122,070,547.50元。

  2022年10月9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经宁波中院同意,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关于《重整投资协议》第十一条(三)项调整为:‘因乙方逾期履行协议项下现金支付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至每笔剩余投资款实际支付日期间,乙方尚未支付的剩余投资款按照逾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按日计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梓禾瑾芯支付完上述违约金后,由银亿股份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计划》提前执行完毕。”议案。截至目前,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禾瑾芯”)已将上述议案规定的63,450,352.78元违约金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梓禾瑾芯的相关违约责任已经处置完毕。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第六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公司认为《重整计划》已符合执行完毕的标准,目前公司和管理人已向宁波中院申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银亿股份重整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叶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儿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叶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儿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儿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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