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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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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临时公告,具体如下: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袁剑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琴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袁剑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琴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70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0月28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浦洪先生、李学金先生,董事程鑫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时简化公司与各分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71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0月28日下午17:00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7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时简化公司与各分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估计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2)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2)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时简化公司与各分子公司之间的核算流程,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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