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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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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2021年12月公司取得了扬州鸿元鞋业有限公司58.50%股权,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本公司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要求修改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3.公司对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锦”)开展的电子通信设备贸易业务由总额法调整成净额法确认收入,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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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22年7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相关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承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承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承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承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承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承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下午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陈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述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述先生

  委员:杨青峰先生、丁宏先生

  (2)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延龙先生

  委员:马野青先生、李结祥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丁宏先生

  委员:马野青先生、王延龙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野青先生

  委员:王延龙先生、陆备先生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青峰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裁。

  (2)董事会同意聘任单晓敏女士、毕金标先生、晋永甫先生、蒋成效先生和张柯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裁。

  (3)董事会同意聘任蒋成效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4)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承明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承明先生目前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指定董事陆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杨承明先生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董秘任职资格培训,并将在其取得董秘资格证书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5)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承明先生担任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

  (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陆飞女士(简历附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杨承明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陆飞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

  邮编:210001

  联系电话:025-84691002

  传真:025-84691339

  邮箱:ir@highhope.com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汇鸿集团〈主业管理办法〉及明确主业目录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受让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内部资源配置,促进业务整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汇鸿”)100%股权转让给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中鼎”)。根据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2】第0190号),按照资产基础法,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计算,青海汇鸿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65.02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青海汇鸿将成为汇鸿中鼎全资子公司,公司仍为汇鸿中鼎、青海汇鸿的最终控制方。本次交易尚需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简历:

  陈述先生:1965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先后任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委员,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总法律顾问。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省现代供应链协会会长、江苏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

  陈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之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青峰先生:1974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先后任江苏舜天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办公室主任;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兼舜天股份公司董事长,舜天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舜天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兼任江苏省市场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区域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国际商会副会长。

  杨青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单晓敏女士:1972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先后任东海县副县长,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政协主席,连云港市新浦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副书记、区长。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兼任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单晓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之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毕金标先生:1970年3月生,学士学位,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国际商务师、会计师。先后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监察室副主任,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委员兼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同泰贸易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毕金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晋永甫先生:1968年10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政工师。先后任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投资发展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江苏汇鸿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信息中心总监、办公室主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江苏汇鸿东江环保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金融投资事业部总监,江苏汇鸿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江苏汇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兼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晋永甫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成效先生:1977年12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先后任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分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总裁办公室主任、审计事务部总经理、律师事务部总经理、贸易管理办公室主任,江苏海企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江苏紫荆华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人。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

  蒋成效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柯先生:1973年2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先后任江苏省丝绸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装分公司品牌发展部副经理,江苏苏豪国际集团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装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苏豪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江苏省总工会副主席(挂职)、党组成员兼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张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承明先生:1983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先后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承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陆飞女士:1987年5月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任江苏汇鸿瑞盈时尚供应链运营有限公司监事。

  陆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下午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监事张王林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张王林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

  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张王林女士:1970年10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先后任江苏省国际高新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副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审计法律部经理,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部总经理。兼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汇鸿瑞盈时尚供应链运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省内审协会理事。

  张王林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12个月。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以锁价发行股份的形式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997,55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7.68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510,990.13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100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已累计投资金额”包含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包含募集资金利息。

  注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3:根据2018年9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项目及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345,746,365.52元(含利息收入13,376,245.52元),其中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资金金额为183,611,346.40元(含利息收入9,241,226.40 元),已支付183,611,346.40元;变更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金额为162,135,019.12元(含利息收入4,135,019.12元),已支付162,135,019.12元。上述募投项目汇鸿集团募集资金账户剩余募集资金自2017年12月31日至2018年9月13日期间新产生的银行利息、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2020年8月,自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汇鸿集团募集资金账户转出2,566,271.63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自现代医药物流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汇鸿集团募集资金账户转出1,227,135.38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4: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汇鸿集团及汇鸿宝贝已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资金223,279,518.51元(含募集资金199,260,491.85元,利息24,019,026.66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董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汇鸿中天及汇鸿浆纸已将“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资金59,712,589.51元(含募集资金49,501,682.38元,利息10,210,907.13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该等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品种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决策程序及实施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12个月。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投资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及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投资保本投资理财产品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金额:结构性存款11879期7,0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继续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1879期。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以锁价发行股份的形式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997,55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7.68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510,990.13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100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

  (四)投资方式

  1.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信息

  公司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2.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共赢智信汇率挂钩1187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主要条款:

  ■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为38天。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12个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或较低风险型。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人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购买适度的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保本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6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金额共计1亿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16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被担保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19.7亿元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37亿元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1.33亿元的担保。上述额度具体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范围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的进口代理通业务授信1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经核实,被担保人广东汇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广东汇鸿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7.29-2023.7.29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信用证项下应付货款、有关手续费、邮电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该信用证所需的一切国内外银行费用,因乙方发生信用证项下垫款甲方应付的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乙方名义办理该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业务产生的融资本息、办理进口代付业务产生代付本息、进口代付手续费及因乙方发生进口押汇逾期或进口代付垫款甲方应付的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37亿元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1.33亿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等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7亿元,具体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5.62亿元的23.6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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