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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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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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杨泽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卜荣会计机构负责人:卜荣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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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333,753.49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1,536,950.88 元。
公司负责人:杨泽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卜荣会计机构负责人:卜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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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泽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卜荣会计机构负责人:卜荣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10月28日上午9:30,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蔡临宁先生、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杨志勇先生和闻道才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邵文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计划对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公司着力改造、完善现有生产设备,提升生产效率。根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该项目即将部分投入使用,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将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杨志勇先生和闻道才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投资用途等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会用于非主营业务领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杨志勇先生和闻道才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22年10月28日下午15:30,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1号公司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计划对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拟将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拟将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人民币34,000万元。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4号)文核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49,253,73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8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160,745.14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月21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02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予以审验。
截至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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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该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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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及次序。上述授权有效期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延长至2020年12月20日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执行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以下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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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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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的具体情况
本次项目建设期延长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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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的原因
公司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计划对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公司着力改造、完善现有生产设备,提升生产效率。根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该项目即将部分投入使用,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将年产20万吨特种高分子电缆材料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划,公司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8,916.08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高分子电缆材料的生产线和相应的厂房及配套设施等具体项目内容。截至2022年8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4,074.10万元,投入购置部分配套设备及材料,已形成资产供公司后续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841.98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需要,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会用于非主营业务领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1,200.00万元,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降低有息负债、购买原材料等。在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五、 议案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投资用途等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1)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