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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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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利润表

  单位:元

  ■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4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2、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2022年9月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同日在公司内部事务管理系统以公告方式发布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22年9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10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和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聂腾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万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聂腾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万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相关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为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计提折旧的期间更加合理,拟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2017年之前,公司持有的房屋及建筑物主要为砖混结构房屋、简易房及构筑物等,且大都为二手收购性质,公司自2017年起启动物业自持计划,公司新增自建房屋及建筑物均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标准,大多为钢框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为了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固定资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新增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

  2、变更前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介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经公司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和折旧年限进行复核测评,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房屋及建筑物:公司近年新增自建房屋建筑物均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标准,大多为钢框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公司将该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20年变更为40年;砖混结构房屋、简易房及构筑物等,由于其修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相对较低,预计使用年限相对较短,折旧年限维持20年不变。

  ■

  3、变更日期

  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0%,也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财务影响为:

  1、固定资产折旧:预计2022年减少约5,225.12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2022年增加约3,918.84万元;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预计2022年增加约3,918.84万元(实际金额以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相关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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