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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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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忠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华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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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表格为截至报告期末(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截止股份登记日2022年10月21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发布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中星6A保险理赔款进展情况

  中星6A卫星于寿命末期在轨运行失效离轨,公司已与保险承保商就赔付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责任解除协议》,确认中国卫通可从保险承保商获得中星6A卫星的保险理赔款为2,000万美元,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发布的《中国卫通关于确认保险赔付方案并收到首期赔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19,104,000美元保险赔付款,保险承保商后续将根据双方商定的内容支付剩余896,000美元理赔款。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0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4,385,41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发布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4,385,4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4,099,95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224,963.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9,874,991.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10日出具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16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发布的《中国卫通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上述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2022-057、2022-058)。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忠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华林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忠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华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忠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华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忠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华林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忠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华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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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李忠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华林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2-05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公司董事长李忠宝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编号:2022-056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2022-057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2-058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编号:2022-059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2-05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的监事五名。公司监事会主席胡肖传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编号:2022-056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2022-057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2-058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2-05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卫通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0 号)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4,385,412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4,099,95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224,963.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9,874,991.88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0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1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39,874,991.88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300,000,000.00元,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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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2,139,874,991.88元,四舍五入为213,987.50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调整,是基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对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2-05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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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93,758,482.54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0 号)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4,385,412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4,099,95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224,963.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9,874,991.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0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1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投入资金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39,874,991.88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300,000,000.00元,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次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2,139,874,991.88元,四舍五入为213,987.50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在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作出了如下安排:“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2年10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2]第010831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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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拟置换金额合计为993,758,482.54元,四舍五入为99,375.85万元。本次置换不包括公司审议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日之前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人民币165,160,000.00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批程序及合规性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3,758,482.5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993,758,482.5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3,758,482.5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93,758,482.5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2022年10月28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2-05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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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0 号)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4,385,412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4,099,95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224,963.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9,874,991.88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0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1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39,874,991.88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300,000,000.00元,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次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2,139,874,991.88元,四舍五入为213,987.50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就此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动向,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2-05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卫通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办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程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事项。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0 号)核准,中国卫通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4,385,41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4,099,95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224,963.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9,874,991.8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00,000,000股增加为4,224,385,412股,注册资本由4,000,000,000元增加为4,224,385,41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非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对《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以上内容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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