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国家发改委10月28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近日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出台新版《鼓励目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举措。此次修订在保持已有鼓励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原则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版《鼓励目录》延续了2020年版的结构,包括两部分,即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下称“全国目录”),适用于全国;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下称“中西部目录”),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海南省。
修订后的《鼓励目录》总条目1474条,与2020年版相比净增加239条、修改167条。其中,全国目录共519条,增加39条、修改85条;中西部目录共955条,增加200条、修改82条。
国家发改委上述负责人表示,全国目录在增加条目数量、优化目录结构的基础上,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促进技术迭代升级;中西部目录在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各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的基础上,新增或扩展了有关条目,进一步优化外资区域布局。
“本次修订总的考虑是,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按照‘总量增加、结构优化’的原则,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下转A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