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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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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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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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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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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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略有增长,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同比大幅增加,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重要子公司德国克劳斯玛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KM集团”)持续亏损。报告期内,俄乌冲突影响持续,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复杂演变,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复苏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和较大挑战,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KM集团业务较为集中的德国及整个欧洲地区供应链紧张、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显著上涨、物流运输瓶颈等问题未获好转,KM集团产品订单的生产、交付和收入确认受到较大影响,叠加间接费用增加以及不同货币间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等影响,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出现较大亏损。
面对诸多不利因素和不确定性带来的挑战和困难,凭借多年累积的技术优势、研发能力、行业地位和品牌形象,公司努力抓住市场机遇,在巩固传统行业优势地位的同时不断拓展新的市场领域和客户,前三季度新签订单和三季度末在手订单实现增长,为未来经营业绩改善打下基础。前三季度公司新签订单折合人民币约92.79亿元,同比增加4.89%,其中KM集团新签订单11.26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78.93亿元),同比增加17.91%;天华院新签订单11.73亿元,同比减少7.10%;福建天华新签订单2.13亿元,同比增加9.72%。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折合人民币约91.74亿元,其中KM集团在手订单为10.78亿欧元(折合人民币约75.37亿元),较2021年12月31日增加49.25%;天华院在手订单为14.59亿元,较2021年12月31日增加22.24%;福建天华在手订单为1.77亿元,较2021年12月31日增加22.26%。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管理提升措施,全球范围内调配资源、优化生产布局和供应链、改善生产运营,缩短产品交付周期,降本增效,管控风险,竭力改善经营业绩。
2.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发布《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因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各项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相应顺延。目前,换届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实施中。公司将尽快完成前述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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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J?rg Bremer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妍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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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J?rg Bremer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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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J?rg Bremer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妍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2—040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H股审计执业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其中与公司属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共43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7.19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执业行为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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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纪律处分2次、被采取监督管理措施24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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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宝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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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兰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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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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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立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综合考虑了专业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执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44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39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8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减少人民币329.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其为公司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3年(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普华永道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普华永道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的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普华永道、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立信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且原审计机构对该事项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且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2—041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2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证监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2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梁锋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梁妍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编号:2022—038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2年10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编号:2022—039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2年10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编制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