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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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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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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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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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四)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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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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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贺子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永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乾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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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贺子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永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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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贺子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永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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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贺子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永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乾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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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贺子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永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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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贺子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永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乾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2-044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18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 于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9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贺子波、孙延文、王俊启、初曰亭、叶河云、徐莉萍、彭建刚、谢里、刘冬来、陈自强、苗世昌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王继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聘任曹坤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 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2-04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2022年10月18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4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监事霍雨霞、柳立明、王明恒、梁翠霞、唐登国、肖军、郑丙文共7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