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伯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雪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国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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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印发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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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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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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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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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伯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雪萍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民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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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雪萍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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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伯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雪萍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民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报表项目“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及“未分配利润”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增“固定资产”227,712,623.22元,调增“应交税费”36,379,359.04元,调增“未分配利润”191,333,264.18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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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2-033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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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7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伯达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根据“十四五”时期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与产业未来发展需求,公司在总结“十三五”成绩的基础上,对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及内部竞争力要素进行分析,提出构建完善以煤炭、煤电、新能源为主,综合能源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的“3+N”产业发展新格局,将公司打造成华东地区多能互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治理现代的能源示范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为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措施,为公司“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指引,制定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2-03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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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集煤电”)持有本公司股份134,902,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1%。新集煤电累计质押股份67,4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49.99%,占公司总股本的2.60%。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集煤电的通知,新集煤电将其质押在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通商银行”)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共计19,450,000股解除质押,并完成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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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股份再质押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集煤电的通知,新集煤电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19,450,000股被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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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集煤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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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应对措施
新集煤电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新集煤电股份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