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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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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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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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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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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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造成公司当期亏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所属子公司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因安全事故停产,致使当期利润总额较正常生产减少约4500万元(详见公司临2022-031、033号公告);二是所属分公司超化煤矿因回采老巷和采空区出现全岩现象,煤炭产量、发热量下降,导致当期亏损3029万元;三是所属分公司芦沟煤矿因工作面出水导致产量下降并发生排水注浆等费用,造成当期亏损4375万元;四是所属参股子公司山西复晟铝业有限公司受铝矿石等大宗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而产品氧化铝市场价格低迷等因素影响导致其三季度亏损,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确认当期投资损失1858万元。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给河南中豫信用增进有限公司7000万股股份于7月28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临2022-034号公告);控股子公司北京裕华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8月完成工商注销登记(详见公司临2022-035号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减持股份计划并于9月16日实施完成(详见公司临2022-037、041号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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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于泽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敬会计机构负责人:房敬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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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于泽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敬会计机构负责人:房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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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于泽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房敬会计机构负责人:房敬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2-042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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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煤炭收入和毛利同比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煤炭销量和售价同比增长所致(2021年第三季度,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公司煤炭产销量较低)。
二、数据来源及风险提示
以上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系方便投资者及时了解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2-043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9点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已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于泽阳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2年10月修订)》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决定于2022年11月16日10:30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九届二董事会、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三、备查资料
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2022-044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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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6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6日
至2022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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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及附件分别刊登在 2022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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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登记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证券业务部。
(二)通讯方式登记
登记方式:可通过信函或邮箱方式登记;
邮箱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1日9:00—17:00;
信函方式登记时间:不晚于2022年11月11日15:00(以到达本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上海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本次会议联系人:冯松江、冯玮
(四)联系电话:0371-87785121
(五)特别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公司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疫情传播风险,参加现场会议人员必须遵守会场当地的防疫要求。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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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