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67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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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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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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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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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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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
2022年1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011号);截至2022年1月12日,公司实际增发普通股285,603,151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平均价格为每股13.96元,扣除承销机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8,831,188.7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3,978,188,799.26元。
2022年1月25日,公司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2022年1月28日,公司对外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2022年8月1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06,806,590股,占公司总股本3,225,799,087股的6.41%。
2、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年7月20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225,799,0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7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52,257,716.91元。
3、子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进展
2022年9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6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经审议: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4、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2年8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594元/份调整为16.547元/份,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4.02元/份调整为13.973元/份。
截止2022年9月17日,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已办理完成调整手续。
5、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
2022年8月2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银行授信额度调剂、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及调减情况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对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进行调剂后,公司整体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调减至人民币约2,302,433万元,其中母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30,000万元,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约合人民币772,43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2-064号公告)。
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对子公司之间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以及调减部分担保额度,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调减至不超过人民币316,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2-065号公告)。
7、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全面金融合作情况
为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授信额度储备,并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经2021年4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21日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就调整存贷款额度及延长协议期限事宜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由中电财务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其中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以信用方式取得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050号公告)。
(1)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在中电财务办理存贷款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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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216680号《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第8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8、报告期内获得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贷款的情况
(1)2022年2月24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华侨城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4亿元,期限壹年;
(2)2022年2月2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综合融资额度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1亿元,期限贰年,截至2022年9月30日借款余额为4.2亿元,期限叁年;
(3)2022年2月25日,公司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4.2亿元,期限叁年;
(4)2022年6月14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9.75亿元,期限叁年;
(5)2022年6月15日,公司与国开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项目贷款人民币5亿元,期限伍年;
(6)2022年7月15日,公司与中电财务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4.9亿元,期限叁年;
(7)2022年7月15日,公司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亿元,期限壹年;
(8)2022年7月13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5亿元,期限叁年;
(9)2022年7月13日,公司与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亿元,期限叁年;
(10)2022年7月2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亿元,期限壹年;
(11)2022年8月2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壹年;
(12)2022年2月28日,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与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抵押担保方式获得授信额度6,000万港币,期限壹年;
(13)2022年3月30日,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计海盾”)与国开行湖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亿元,期限伍年;
(14)2022年7月27日,湘计海盾与中电财务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授信2.1亿元,期限壹年;
(15)2022年9月26日,湘计海盾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16)2020年11月27日,湖南长城海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盾光纤”)与国开行湖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方式取得专项资金借款人民币4亿元的授信额度,期限拾年,截至2022年9月30日借款余额为10,000万元;
(17)2022年2月14日,海盾光纤与中电财务签订《授信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担保方式获得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截至2022年9月30日无借款余额;
(18)2022年1月12日,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电子”)与国开行湖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国开行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伍年;
(19)2022年2月22日,中原电子与国开行湖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国开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伍年;
(20)2022年9月21日,中原电子与国开行湖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国开行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伍年;
(21)2022年1月5日,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股份”)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中原电子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000万元,期限壹年;
(22)2022年2月14日,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原电子提供信用担保方式为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600万元,期限壹年;
(23)2022年4月14日,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原电子提供信用担保方式为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期限壹年;
(24)2022年6月17日,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原电子提供信用担保方式为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期限壹年;
(25)2022年7月14日,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原电子提供信用担保方式为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600万元,期限壹年;
(26)2022年8月11日,长光电源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原电子提供信用担保方式为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00万元,期限壹年;
(27)2022年2月18日,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科技”)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中原电子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
(28)2022年6月27日,长江科技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
(29)2022年8月26日,长江科技与中国银行武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借款人民币9,000万元,期限壹年;
(30)2022年3月8日,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电子信息”)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原电子提供信用担保方式为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100万元,期限壹年;
(31)2022年4月15日,中原电子信息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中元股份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壹年;
(32)2022年6月22日,中电科创智联(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智联”)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口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中原电子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壹年;
(33)2022年1月20日,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34)2022年1月24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
(35)2021年11月3日,圣非凡与建设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期限壹年,截至2022年9月30日借款余额为2,000万元;
(36)2022年3月31日,圣非凡与建设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壹年;
(37)2022年4月29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200万元,期限10个月;
(38)2022年6月7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9个月;
(39)2022年6月14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9,000万元,期限9个月;
(40)2022年6月14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700万元,期限9个月;
(41)2022年6月20日,圣非凡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壹年;
(42)2022年7月21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授信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担保方式获得授信额度人民币35,000万元,期限壹年;
(43)2022年7月21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期限壹年;
(44)2022年7月29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期限壹年;
(45)2022年8月29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46)2022年9月6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壹年;
(47)2022年9月19日,圣非凡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
(48)2022年1月6日,长城电源技术(广西)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临桂开发区支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49)2022年5月5日,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期限10个月;
(50)2022年6月10日,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辉科技”)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柏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怡国际”)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51)2022年7月18日,宝辉科技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宝辉科技提供房地产抵押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壹年;
(52)2022年7月22日,宝辉科技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柏怡国际提供信用担保以及宝辉科技提供抵押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壹年;
(53)2022年8月17日,宝辉科技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柏怡国际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壹年;
(54)2022年8月19日,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长城”)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壹年,截至9月30日无借款余额;
(55)2022年8月31日,湖南长城与中电财务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壹年,截至9月30日无借款余额;
(56)2022年7月29日,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与中电财务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壹年;
(57)2022年7月22日,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长城”)与农业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亿元,期限叁年;
(58)2022年7月26日,中电长城与中电财务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中国长城提供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期限壹年;
(59)2022年8月16日,湖南长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8个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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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徐建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金娣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少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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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徐建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金娣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少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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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2-06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深圳长城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谢庆林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告2022-067号《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中电财务2022年三季度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资金的安全,公司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截止2022年9月30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谢庆林先生、徐建堂先生、陈宽义先生、郭涵冰先生和孔雪屏女士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