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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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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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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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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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因疫情影响,根据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公司下辖商业城店和铁西百货店于2022年3月19日开始闭店,并分别于2022年4月13日和2022年4月14日恢复营业。考虑疫情仍有反复,对线下零售行业影响较大,公司存在经营业绩风险。
2、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资产出售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号),公司与公司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兆投资”)签署了《资产出售意向书》。中兆投资拟以现金承债式进行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百货”)100%股权。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未能与相关各方就商业城百货的估值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与中兆投资协商,双方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根据本报告,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7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91万元,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61万元。公司连续多年亏损,营业收入规模较小,净资产已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2年度触及《上市规则》第9.3.2条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已连续四年亏损,亏损金额(归属母公司)分别为12,766.46万元、10,613.86万元、14,914.16万元和10,566.26万元;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已连续四年营运资金为负数,分别为-133,973.60万元、-138,871.05万元、-146,171.27万元和-44,953.83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仅为4,629.69万元。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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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海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晓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晓霞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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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海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晓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晓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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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海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晓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晓霞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2-062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无门店变动计划。
三、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经营业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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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分经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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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