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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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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14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28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6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公司与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并于2022年1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2亿元(人民币,下同)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福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在福州市闽清县成立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福建省的区域销售结算总部。该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投资总额6亿元,二期投资总额6亿元,各期在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验收通过并陆续投产;区域总部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另行确定。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2亿元在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福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鉴于本项目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签订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前,公司已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8亿元在荆门市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因此,公司此次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福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交易达成后将使得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对外投资的资金运用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14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或“乙方”)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公司与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并于2022年1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2亿元(人民币,下同)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福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在福州市闽清县成立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福建省的区域销售结算总部。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投资总额6亿元,二期投资总额6亿元,各期在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验收通过并陆续投产;区域总部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另行确定。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东方雨虹”)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方雨虹”)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2亿元在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福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鉴于本项目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签订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前,公司已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8亿元在荆门市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因此,公司此次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福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交易达成后将使得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对外投资的资金运用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一)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云龙乡后垅村144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出资情况:公司持有福州东方雨虹90%股权,福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产投集团”)持有福州东方雨虹10%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00号融侨中心32层

  法定代表人:林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供应链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航空运营支持服务;海洋服务;贸易经纪;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8日

  股权结构: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福州产投集团100%股权,为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福州产投集团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福州产投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云龙乡后垅村4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涂装设备制造;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公司持有福建东方雨虹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东方雨虹福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1、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乙方拟在福州市闽清县成立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

  2、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乙方拟在福州市闽清县成立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在福建省的区域销售结算总部。

  (三)项目用地

  生产基地项目用地拟选址于绿建产业园,总用地面积约300亩。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一期规划用地面积约150亩,二期规划用地面积约150亩。项目土地计价面积以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最后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涉及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等土地出让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四)项目投资及效益

  本协议自土地摘牌之日起五年内,乙方对生产基地一、二期项目投资总额12亿元,其中一期投资总额6亿元,二期计划投资总额6亿元。财政税收考核期为五周年,一期项目从整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6个月后起算,预计年产值不低于10亿元,年纳税不低于0.5亿元;二期项目从整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6个月后起算,预计年产值不低于10亿元,年纳税不低于0.5亿元。

  (五)建设周期

  生产基地项目各期应自在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验收通过并陆续投产。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闽清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2亿元在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福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建筑涂料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在福州市闽清县成立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福建省的区域销售结算总部。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投资总额6亿元,二期投资总额6亿元,各期在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验收通过并陆续投产;区域总部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五、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闽清县为福州市辖县,位于福建省东部、闽江中下游,比邻福州都市圈,交通环境持续优化,形成“一纵一横两铁三高四辐射”的交通网络体系。建筑业是闽清县的支柱产业,建筑业总产值排名福建省前列,同时,闽清县依托绿色建筑产业园打造产业新增长点,立足绿色建材全产业链全面发力,2018年至2021年连续四年蝉联“福建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经济发展势头迅猛,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闽清县投资建设福州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福建省区域总部项目,旨在充分利用闽清县在自然资源、区位交通、营商环境、生态宜居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按照协议约定,闽清县人民政府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此外,华东、华南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华南地区的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东、华南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协议约定,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乙方产品列入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同时,具体支持措施可能因相关政策调整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进度、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此外,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6、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闽清县人民政府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14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

  注: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李卫国先生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283,762,114股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144,737,551股均系其高管锁定股。上表中相关比例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71,332,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7%,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83,762,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6%,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67%。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82,242,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1%,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283,762,1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6%,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74%。

  三、其他说明

  1、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李卫国先生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3、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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