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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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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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2022年5月,本公司从山东港口威海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港”)收购了其子公司山东威海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港发展”),并通过收购威海港发展间接控制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青威”)。由于本公司、威海港发展和威海青威在合并前后均受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该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威海港发展和威海青威的资产及负债按照其合并日账面价值并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年度一直存在。因此,本公司上年同期数据亦被重新列报,以包括被合并方的财务数据及经营成果。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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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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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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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2、截至本报告期末,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H股97,924,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3、截至本报告期末,中远海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173,313,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7%,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中远海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青岛)有限公司均受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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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苏建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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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苏建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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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苏建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三)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2-04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3人),缺席董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建光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董事及总经理候选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装备”)51%股权作价人民币101,488,725元,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增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89,056,445元,投资溢价人民币12,432,280元全部计入装备集团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装备集团16.56%股权,装备集团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青岛装备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及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装备51%股权作价,对装备集团增资,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解决山东港口内部同业竞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全体股东不存在有失公平的情形;交易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及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及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分别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上限。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连交易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外理”)为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青岛外理及其附属公司、联系人(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之间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青岛外理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H股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变更H股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将剩余H股募集资金约人民币55,868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包括董家口港区码头及油品仓储等建设项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提名张保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薛宝龙、朱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人员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其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举的职位;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内容;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保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人员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其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内容,本次聘任总经理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10月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10月修订)》。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上午10:0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上网公告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10月修订)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保华先生(以下简称“张先生”),男,1968年11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工程师。现任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党委委员,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先生曾任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现为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现为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6117)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17)监事等职务。张先生拥有近30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薛宝龙先生(以下简称“薛先生”),男,1970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在职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委员,青岛港国际油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山东港联化管道石油输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港口青港实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青岛港董家口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海湾液体化工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滨海弘润管道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港佳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海业摩科瑞仓储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营港联化管道石油输送有限公司董事长,潍坊港联化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中石油仓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青东管道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振华石油仓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青淄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齐鲁富海仓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薛先生曾任本公司液体散货板块多家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董事或高管,拥有超过30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朱涛先生(以下简称“朱先生”),1972年12月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99)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及执行委员会、投资及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朱先生曾任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运”,现为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班轮部调度处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中远集运沿海运输部业务处副处长,中远集运中日贸易区华东华南经营部经理,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泛亚”)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中远集运美洲贸易区副总经理、中远集运荷兰公司总经理、中远集运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上海泛亚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务。
附件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保华先生(以下简称“张先生”),男,1968年11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工程师。现任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党委委员,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先生曾任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现为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现为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6117)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17)监事等职务。张先生拥有近30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2-04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缺席监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庆财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装备”)51%股权作价人民币101,488,725元,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增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89,056,445元,投资溢价人民币12,432,280元全部计入装备集团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装备集团16.56%股权,装备集团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青岛装备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既有利于促进装备集团与青岛装备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展市场,又有利于解决山东港口内部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分别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连交易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外理”)为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青岛外理及其附属公司、联系人(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之间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与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H股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变更H股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将剩余H股募集资金约人民币55,868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包括董家口港区码头及油品仓储等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2-040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总经理及部分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8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王新泽、王军及张达宇提交的辞任报告。王新泽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军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张达宇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王新泽、王军及张达宇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均自其辞任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王新泽、王军及张达宇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王新泽、王军及张达宇均已确认,就辞任上述职务与公司董事会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并无任何针对公司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诉讼和申诉。截至本公告日,王新泽、王军及张达宇均未持有与公司相关的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
王新泽及王军在青岛港任职均超过35年,为青岛港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王新泽、王军及张达宇在担任公司董事等职务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新泽、王军及张达宇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诚挚祝福。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提名张保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薛宝龙、朱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同意聘任张保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变更董事及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2-043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吞吐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合计完成货物吞吐量47,725万吨,同比增长10.0%;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001万标准箱,同比增长12.2%。其中,山东威海港发展有限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2,012万吨,同比增长5.0%;完成集装箱吞吐量84万标准箱,同比增长6.7%。上述吞吐量数据未计及本公司于相关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的持股比例。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营运数据乃根据本公司内部统计资料初步编制,与本公司公布的年度实际数字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2-046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16:00-17:00
●会议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同花顺路演平台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至11月4日(星期五)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qggj@qdpor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16:00-17:00举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16:00-17:00
(二)会议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同花顺路演平台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苏建光
总经理:张保华
独立董事:李燕
董事会秘书:孙洪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至11月4日(星期五)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进行提问,或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qggj@qdpor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2-82983083
邮箱:qggj@qdpor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2-044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提交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集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QQCTU”)、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QDOT”)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及该等协议项下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上限。
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及王芙玲已对《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3人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对于《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综合产品和服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董事会及2022年2月25日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与山东港口集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2年度交易上限,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2、与中远海运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董事会及2019年5月17日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与中远海运集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0-2022年度交易上限,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3、与QQCTU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董事会及2021年6月28日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与QQCTU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1-2022年度交易上限,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4、与QDOT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董事会及2021年6月28日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与QDOT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1-2022年度交易上限,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上限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上限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向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中远海运集团及其子公司购买产品和服务、销售产品和服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较前次上限均有提高,其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山东港口集团、中远海运集团之间的业务合作越来越广泛和深入,交易规模持续扩大。本集团向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获取的存款服务上限较前次下降、信贷服务上限较前次提高,其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根据2023年资金情况,预计向关联方存款规模将降低,而贷款规模将提高。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港口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渤海湾有限公司、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龙口滨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广饶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山东港口科技集团青岛有限公司、青岛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东港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均为山东港口集团子公司,且不属于本公司的子公司。根据本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组整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本公司拟对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组整合并已经签署相关重组协议。重组整合完成后,山东港口集团将持有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山东港口集团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中远海运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约21%的股份,中国船舶燃料青岛有限公司、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QQCTU为公司的合营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QQCTU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QDOT为公司的合营公司,其董事王军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本公司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该等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港口集团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亿元
法定代表人:霍高原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
经营范围:“港口运营管理,港口产业投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海岸线及港区土地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远洋和沿海航运,货物运输,仓储物流,大宗商品交易,股权和基金投资、管理、运营;船舶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604%,烟台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376%,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290%,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144%,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14%,威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72%。
山东港口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23,192,870万元、人民币10,091,081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8,398,272万元、人民币527,194万元。
2、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江南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一路9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船舶修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船舶拖带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国内水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船舶引航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国际班轮运输;铁路机车车辆维修;口岸外轮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集团持股100%。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728.53亿元、人民币224.86亿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45.54亿元、人民币4.88亿元。
3、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90,821.6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恩世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连云港路98号
经营范围:“土石方爆破、水下炸礁与拆除工程(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压力管道安装(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港口设施维修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预拌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物料输送类设备制造;建筑设备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机械设备租赁;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水运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9.8924%,山东港口集团持股15.7215%,本公司持股9.6157%,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7113%,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0591%。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116.03亿元、人民币23.04亿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67.67亿元、人民币3.00亿元。
4、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范学军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润大道66号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树木种植经营;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本公司持股49%。
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21.55亿元、人民币3.21亿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4.49亿元、人民币0.82亿元。
5、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志国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25-6号山东港口陆海物流大厦1-19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出口监管仓库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国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销售代理;润滑油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棉、麻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制品修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设立。
6、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渤海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玉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永春社区6888号蓝色智谷B4号楼8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销售代理;贸易经纪;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谷物销售;港口理货;计量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制品修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木材销售;木材收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报关业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山东港口渤海湾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渤海湾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7,840万元、人民币1,958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3,300万元、人民币-41万元。
7、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81,705.64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云宝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开发区大季家烟台港西港区内
经营范围:“管道及与管道输送业务相关的仓储、运输设施的开发、建设、管理及经营;管道输送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仅限在港区内提供危险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除外);无运输工具承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3.88013%,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持股36.19977%,烟台港西港区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92009%。
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518,673万元、人民币321,899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66,465万元、人民币75,641万元。
8、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7,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军钢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烟台港西港区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建设工程施工;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182,023万元、人民币87,900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0万元、人民币0万元。
9、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岩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沿海路南首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原油仓储;成品油仓储;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无船承运业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429,220万元、人民币188,606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80,361万元、人民币12,421万元。
10、龙口滨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姜涛
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环海路24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原油仓储;港口经营;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山东滨化集团沾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宁波森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股16.50%,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0%。
龙口滨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103,279万元、人民币61,603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34,863万元、人民币11,724万元。
11、广饶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恒洋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经济开发区团结路以东、金凯汽配城以南华星输油站综合楼
经营范围:“管道及与管道输送业务相关的仓储、运输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及经营;管道输送技术咨询服务。(以上各项不含易制毒、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持股100%。
广饶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90,522万元、人民币8,790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3,421万元、人民币7,689万元。
12、山东港口科技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81.6326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子青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邱县路19号305室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批发、维护、维修、租赁、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多媒体技术的设计、制作;计算机图文及动画设计;批发:电子产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楼宇智能化设备、监控设备、安防设备;安防工程;机房工程;通信工程(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建筑智能化工程;【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网站建设及维护;网络工程】(不含互联网上网服务及电信增值业务);工业自动化工程;综合布线;企业信息化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自动控制系统的技术研究、设计、销售;物流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本公司持股49%。
山东港口科技集团青岛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17,665万元、人民币8,388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2,898万元、人民币598万元。
13、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法定代表人:姜春凤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A座42层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金融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根据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组整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本公司拟对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组整合并已经签署相关重组协议。重组整合完成后,山东港口集团持股51%,本公司持股34.6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37%,山东港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山东港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
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181.73亿元、人民币18.47亿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4.89亿元、人民币2.91亿元。
14、青岛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美元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尹会强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纬一路八号(A)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持股情况:山东港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5%,青岛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持股25%。
青岛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12.29亿元、人民币5.26亿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0.56亿元、人民币0.28亿元。
15、山东港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8,486.0829万元
法定代表人:尹会强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C座3楼308室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7.9503%,青岛聚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6398%,青岛怡云投资有限公司4.4099%。
山东港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24.74亿元、人民币3.56亿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10亿元、人民币0.22亿元。
16、中远海运集团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亿元
法定代表人:万敏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
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中远海运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9,761.51亿元、人民币4,164.93亿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5,426.63亿元、人民币1,050.35亿元。
17、中国船舶燃料青岛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旭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黄河东路110号
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批发业务;汽油、柴油的仓储业务(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船舶港口服务:使用船舶从事国内航行船舶油料供应、国际航行船舶油料(含保税油)供应;货物运输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成品油船运输;润滑油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代供、运输、仓储、中转、分装(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料油、沥青的批发、零售、仓储;本公司船舶租赁;石油产品检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中国船舶燃料青岛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35,213万元、人民币19,665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63,026万元、人民币1,657万元。
18、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1,337.2万元
负责人:韩骏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20号楼11层1101、12层12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远海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持股100%。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507,483万元、人民币11,456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98万元、人民币12,742万元。
19、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366,433.7165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志坚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78号23层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运输,接受订舱,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舶物料、备件、伙食、燃油的供应及与海运有关的其它业务以及陆上产业,国内沿海货物运输及船舶代理,通讯服务,船员劳务外派业务,仓储及货物多式联运,内地对外开放港口至香港、澳门之间的船舶运输业务,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19.SH,01919.HK)持股100%。
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1,732.14亿元、人民币506.95亿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231.47亿元、人民币603.26亿元。
20、QQCTU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杨利军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同江路567号(A)
经营范围:“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集装箱码头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持股50%,青岛新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
QQCTU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432,852万元、人民币315,043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04,324万元、人民币15,073万元。
21、QDOT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军
注册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董家口港区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和管理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不含冷库);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以上范围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保税业务;加工分拨;提供劳务服务;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30%,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贯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万邦青岛港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
QDOT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64.35亿元、人民币22.77亿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5.34亿元、人民币-1.14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公司均有效存续,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与山东港口集团签署了《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本集团与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综合产品和服务供应范围包括:(1)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向本集团销售产品和服务(包括销售港机设备、船舶等产品,提供工程施工、全程物流、信息技术等服务);(2)本集团向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服务(包括销售工装、备品备件等产品,提供装卸、运输、物业、供电、拖轮等服务);(3)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向本集团出租资产(包括出租土地、房屋、设备设施等资产);(4)本集团向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出租资产(包括出租土地、房屋等资产)。该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取得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该协议项下的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该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双方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正常商业条款向独立第三方购买或提供类似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上协商确定。具体而言: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凡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如果前三类价格都没有或无法适用,执行由双方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公平磋商确定的协议价。
(二)《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与山东港口集团签署了《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同意按照该框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根据本集团的合理要求,向本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信贷服务(含有抵押的信贷服务、无抵押的信贷服务)、中间业务服务(包括结售汇、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代理业务、协助收付、内部转账结算等服务)。该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取得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该协议项下的交易定价和遴选原则如下:
1、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存款服务的利率,应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有效的同种类存款基准利率,不得低于存款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类型存款服务设定的利率;
2、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向本集团提供信贷服务的利率或费率,应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有效的同种类业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或费率,不得高于信贷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类型信贷服务设定的利率或费率;
3、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向本集团提供中间业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相同类型中间业务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时公布有效的收费标准;且不得高于中间业务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类型中间业务服务收取的费率。
关于服务的遴选,本集团同意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有权按照其内部风险控制和业务审批流程对本集团提出具体服务需求的交易进行审查,并有权作出不予交易的决定。
该协议约定了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具体包括:
1、本集团有权了解山东港口集团下属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以及时掌控和应对财务公司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
2、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山东港口集团下属财务公司应保障本集团存款资金的安全,出现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等风险情形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本集团,并配合本集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了《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本集团与中远海运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综合产品和服务供应范围包括:(1)中远海运集团向本集团销售产品和服务(包括销售燃油(批发)等产品,提供海运、货代、场站等服务);(2)本集团向中远海运集团销售产品和服务(包括销售燃油(零售)、水、电、备品备件等产品,提供装卸、物流等综合港口服务);(3)本集团向中远海运集团出租资产(包括出租房屋、场地、机械设备等资产)。该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取得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该协议项下的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该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双方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正常商业条款向独立第三方购买或提供类似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上协商确定。具体而言: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凡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如果前三类价格都没有或无法适用,执行由双方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公平磋商确定的协议价。
(四)《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与QQCTU签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本集团与QQCTU之间的综合产品和服务供应范围包括本集团向QQCTU销售燃油、备品备件等产品,提供市场开发、综合物流、供电等服务。该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取得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该协议项下的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该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正常商业条款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上协商确定。具体而言: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凡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如果前三类价格都没有或无法适用,执行由双方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公平磋商确定的协议价。
(五)《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与QDOT签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本集团与QDOT之间的综合产品和服务供应范围包括本集团向QDOT销售燃油、备品备件等产品,提供综合物流、供电等服务。该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取得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该协议项下的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该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正常商业条款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上协商确定。具体而言: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凡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如果前三类价格都没有或无法适用,执行由双方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公平磋商确定的协议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上网公告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2-045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装备”)51%股权作价人民币101,488,725元,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或“标的公司”)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标的公司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9,056,445元,将占标的公司完成增资后总注册资本的16.56%,投资溢价人民币12,432,280元将全部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出具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作价出资项目涉及之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恒鲁评报字(2022)第065号)及山东汇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出具的《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增资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汇德评报字[2022]第006号)确定,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原股东为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集团”)、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以及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港集团”)。其中,山东港口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装备集团为山东港口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日照港集团及烟台港集团均为山东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山东港口集团、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及装备集团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日常关联交易及过去12个月内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公司收购山东威海港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青岛港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11%股权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公司和标的公司终止履行交易相关的义务,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此外,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存在波动风险,可能造成公司本次交易达不到预期收益。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展市场,公司拟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装备51%股权作价对装备集团增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417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装备51%股权作价人民币101,488,725元,对装备集团增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9,056,445元,投资溢价人民币12,432,280元将全部计入装备集团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16.56%的股权。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及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与标的公司签署《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与标的公司及其原股东山东港口集团、日照港集团及烟台港集团签署《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山东港口集团、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及装备集团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及过去12个月内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具体详见《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组整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5))、公司收购山东威海港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具体详见《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青岛港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11%股权(具体详见《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和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额均未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港口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装备集团为山东港口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日照港集团及烟台港集团均为山东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港口集团、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及装备集团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山东港口集团
公司名称: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QB0H980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高原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
股权结构:青岛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604%,烟台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376%,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290%,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144%,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14%,威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72%。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港口运营管理,港口产业投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海岸线及港区土地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远洋和沿海航运。业务运营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港口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集团与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除因经营性业务发生的资金往来外,公司与山东港口集团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在山东港口集团兼职。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日,山东港口集团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山东港口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山东港口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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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度数据摘自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山东港口集团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日照港集团
公司名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168357011L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一路91号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一路91号
法定代表人:张江南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集团持股100%。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港口经营、港口产业投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等业务。业务运营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日照港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团与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除因经营性业务发生的资金往来外,公司与日照港集团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日,日照港集团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日照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日照港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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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度数据摘自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日照港集团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3、烟台港集团
公司名称: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165003250G
成立日期:1984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155号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马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田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集团持股100%。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港口经营、国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业务。业务运营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烟台港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烟台港集团与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除因经营性业务发生的资金往来外,公司与烟台港集团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日,烟台港集团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烟台港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烟台港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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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度数据摘自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烟台港集团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4、装备集团
请见“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中的“(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系公司以全资子公司青岛装备51%股权作价,对关联方装备集团增资。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情况,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长白山路888号九鼎峰大厦219-6室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48,682,460.17元
股权结构:山东港口集团持股66.86%,日照港集团持股31.61%,烟台港集团持股1.53%。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港口装备、海洋装备、船舶修造等业务,具备承接制造大型、非标准以及批量港口装备、设备的生产能力。业务运营正常。
标的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与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除因经营性业务发生的资金往来外,公司与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债权债务。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日,标的公司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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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度数据摘自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标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021年12月,日照港集团及烟台港集团分别对装备集团增资人民币141,806,455.97元及人民币6,876,004.20元;基于本次交易,山东汇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除上述情况外,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装备集团原股东山东港口集团、日照港集团及烟台港集团均已同意本次增资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三)用于增资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寰路58号甲全幢层1号候工楼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发展状况:主要从事港口装备制造、工程建设、维修维保等业务。业务运营正常。
青岛装备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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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度数据摘自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青岛装备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除基于本次交易,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青岛装备进行了评估外,青岛装备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青岛装备审计、评估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评估情况
根据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出具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作价出资项目涉及之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恒鲁评报字(2022)第065号),以2022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以下简称“基准日”),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青岛装备进行了评估。
2、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
在基准日,青岛装备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价值为人民币14,966.27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3,301.63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8.30%;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价值为人民币19,899.75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8,235.11万元,评估增值率为70.60%。
鉴于收益法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评估结论能更好地体现企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因此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青岛装备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的价值为人民币19,899.75万元。
3、评估备案
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确认。
(二)装备集团审计、评估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评估情况
根据山东汇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出具的《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增资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汇德评报字[2022]第006号),在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
2、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
在基准日,装备集团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价值为人民币51,132.29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6,505.93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4.58%。
3、评估备案
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确认。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对价以青岛装备和装备集团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确定公司以协议方式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装备51%股权作价人民币101,488,725元,对装备集团增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9,056,445元,投资溢价人民币12,432,280元全部计入装备集团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装备集团各股东方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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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与装备集团签署《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与装备集团及其原股东山东港口集团、日照港集团及烟台港集团签署《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1、股权转让方式
经公司与装备集团协商,公司将持有的青岛装备51%股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装备集团,以青岛装备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确定青岛装备51%股权价值为人民币101,488,725元。
2、产权交易涉及的资产、损益处理
(1)装备集团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青岛装备原有的资产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青岛装备继续享有。
(2)自2022年3月1日至股权交割完成日(即完成工商变更之日)为过渡期,青岛装备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归原股东方所有;自股权交割完成日起,青岛装备产生的损益归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新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所有。
3、产权交接事项
交易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配合青岛装备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生效条款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协议经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且协议各方均已履行完毕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
(二)《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1、增资扩股方式
经交易各方协商,以青岛装备及装备集团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以持有的青岛装备51%股权作价出资,对装备集团增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89,056,445元,投资溢价人民币12,432,280元全部计入装备集团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装备集团16.56%的股权。
2、资产、债务和权益的处置
(1)截至装备集团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备案之日,装备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均由增资扩股后的装备集团予以承继。
(2)自2022年3月1日至股权交割完成日(即完成工商变更之日)为过渡期,装备集团在过渡期产生的损益归原股东方所有;自股权交割完成日起,装备集团产生的损益归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新股东方按持股比例所有。
3、生效条款
协议经交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其公司公章,且协议各方均已履行完毕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装备集团专营港口装备、海洋装备、船舶修造等业务,借助山东港口一体化改革的更大平台和更好机遇,拥有较好的技术储备,在市场、客户、技术等方面与青岛装备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既能促进装备集团与青岛装备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拓展市场,增强竞争力,又有利于解决山东港口内部同业竞争,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本次交易完成后,青岛装备财务报表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装备集团财务报表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本次交易,公司预计将取得一次性收益约人民币8,235.11万元,该收益乃根据出售的所得收益及出售的权益成本计算及厘定。
七、关联交易风险因素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公司和标的公司终止履行交易相关的义务,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
此外,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存在波动风险,可能造成公司本次交易达不到预期收益。
八、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417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6人,除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及王芙玲回避表决外,非关联董事3人一致表决同意上述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既有利于促进装备集团与青岛装备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展市场,又有利于解决山东港口内部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装备51%股权作价,对装备集团增资,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解决山东港口内部同业竞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全体股东不存在有失公平的情形;交易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关于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全体股东不存在有失公平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交易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上网公告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青岛装备及装备集团审计报告
青岛装备及装备集团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