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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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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报告期末,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750,000股,占比1.18%。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继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贤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贤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孙继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贤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继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贤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贤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2-050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10:3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继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孙继胜先生、朱超先生、陈光源先生、孙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丽锦女士、江冰女士、钱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正常开展,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四届董事会产生。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方案如下: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2、非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外部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月人民币6,000元(含税),其履职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继胜,男,1968年9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常州市自动化仪表厂技术科副科长,常州市科新金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常州市科新金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州远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朱超,男,1980年3月生,硕士学历,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资深总监,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资深总监、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附属企业及其投资的部分企业的董事。

  陈光源,男,1979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上海理工大学冷冻与冷藏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长江商学院金融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福弘九洲(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福融(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融(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旌飏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摩登汽车有限公司董事、福弘(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旌钺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弘九洲(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孙伟,男,1990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市场营销专业硕士学位。现任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董事长,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永安行部分附属企业的董事。

  赵丽锦,女,1987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主持多项省级、市厅级课题,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其中核心论文7篇,1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研究方向:数字经济、智能财务、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党校税务讲师,现任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会计教研室主任;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冰,女,1960年12月生,硕士学历,长期从事智能信息处理与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学科领域科研与教学。承担过省部级以及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60余项;发表科研学术论文60多篇,拥有授权发明专利5件,实用新型专利12件,软件著作权13件;出版教材5本;获教育部科技成果1项、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成果奖1项、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江苏省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获全国宝钢教育教师奖,严恺教育奖、徐之纶教学奖,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河海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教授。现任皖江工学院教授、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钱振华,男,1963年4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常州市法律顾问处律师工作者、常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省第一家试点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常州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江苏永创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常州市第三届及第四届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2-051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年10月28日10: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品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吴小华女士、李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正常开展,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第四届监事会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新一届监事会监事报酬方案如下:1、在公司任职的股东代表监事按在公司所任其他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2、非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津贴为每月人民币2,000元(含税),其履职所发生的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小华,女,1979年9月生,大专学历。2003-2012年任常州科新永安电子锁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2013年1月至2020年7月,任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常州永安行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总监。

  李鹏,男,1969年12月生,1992年(1988-1992)毕业于河海大学机械学院机械设计专业,本科,工学学士学位。1992年-1995年,河海大学机械学院任教;1995年至今,常州广播电视台记者、主持人,中级职称;2019年至今,任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常州电台首席主持人,第四届常州“广玉兰”奖名牌主持人,优秀记者,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2-052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28,000,000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一审裁定已生效。2022年3月,颍上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向公司寄送《询证函》复函,确认尚结欠公司28,000,000元。公司将积极行使诉讼权利,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提起相关诉讼(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诉讼、再审申请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颍上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颍上规划中心”)分别于2016年4月、2016年11月签订了《颍上县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PPP项目合同》与《颍上县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PPP项目合同(二期)》,合同约定颍上规划中心向公司购买公共自行车系统设备和5年运营服务,共计40,000,000元。合同签订后,公司及时安装设备并通过了被告的设备验收,截至2022年1月,该一期、二期项目的运营服务期均已结束,公司按约定履行了义务,但截止起诉日,颍上规划中心仍拖欠公司运营费用合计28,000,000元。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颍上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2022-034)》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针对上述案件作出(2022)皖1226 民初4306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裁定:驳回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2-037)》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2年7月,公司因不服一审裁定向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22)皖12民终56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2年3月,颍上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已向公司寄送《询证函》复函,确认尚结欠公司28,000,000元。公司将积极行使诉讼权利,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提起相关诉讼(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诉讼、再审申请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除本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一审裁定已生效。2022年3月,颍上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向公司寄送《询证函》复函,确认尚结欠公司28,000,000元。公司将积极行使诉讼权利,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提起相关诉讼(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诉讼、再审申请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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