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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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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都进利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凤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黄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都进利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都进利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凤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76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2年4月12日至 2022年10月12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即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10月12日)内,除下列3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

  经公司核查,方刚、卢进军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其减持行为已于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中进行描述,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夏西波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利用自有资金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发生在该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本次激励计划日期前,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77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黄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银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所事务所

  律师:吴文郡、阮祖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78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敏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10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85.12元/股,向85名激励对象授予38.9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限为一年。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79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迎娣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10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85.1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85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38.9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限为一年。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80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年10月28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8.9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2,320.00万股的0.32%。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10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85.1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5名激励对象授予38.9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2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0月24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75)。

  3、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0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6)。

  4、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10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85.1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85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38.95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并同意以85.1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授予38.9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10月28日

  2、授予数量:38.9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2,320.00万股的0.32%。

  3、授予人数:85人

  4、授予价格:85.1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上述期限可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对首次授予的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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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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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并同意以85.1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5名激励对象授予38.9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2年10月28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38.9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346.69元/股(假设公司授予日收盘价为2022年10月28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35.1248%、33.6408%、31.8497%(采用电力设备行业最近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2.10%、2.75%、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2年期、3年期、4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3405%(采用公司最近一年的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2、《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3、《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81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变更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上年度末合伙人44人,注册会计师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4,376.3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3,955.2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219.4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客户行业主要集中在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零售业、其他金融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611.9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截至上年度末为1,203.41万元;中证天通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证天通不存在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雪明,200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9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得润电子、英威腾、融捷健康、新纶科技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卢勇,200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7月至2022年8月任职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2022年9月加入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曾为万顺新材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控复核人陈翔,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10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16年1月至今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未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过佛山照明、国星光电、众信旅游、盛屯矿业、贵州益佰、融捷健康、新纶科技等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雪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卢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证天通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5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变更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独立董事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变更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82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5日,13:30-14:30;

  (三)现场登记地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紫金路90号,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王银超、吴正炜

  联系电话:0512-62397978转8213

  传真:0512-62397972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83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如下:

  1、卢红萍持有公司股份8,122,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

  2、方刚持有公司股份3,2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

  3、卢进军持有公司股份2,0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

  4、苏州高新富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富德”)、共青城高新泰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泰富”)、苏州明善睿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明善睿德”)、湖北宏泰明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泰明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1年9月6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本次减持计划涉及7名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889,5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97%。

  2022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股东卢红萍、方刚、卢进军、高新富德、高新泰富、明善睿德、宏泰明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0月14日,公司股东卢红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732,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4058%;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方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7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380%;公司董事卢进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61,069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307%;公司股东高新富德、高新泰富、明善睿德、宏泰明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231,128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2%。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84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09日(星期三) 下午 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02日(星期三) 至11月0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goodw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09日 下午 13:00-14:00举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09日 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黄敏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银超先生

  财务总监:都进利先生

  独立董事:吕芳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11月09日 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02日(星期三) 至11月08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goodw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12-62397978转8213

  邮箱: ir@goodw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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