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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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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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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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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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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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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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磊会计机构负责人:陆磊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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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蒋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磊会计机构负责人:陆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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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磊会计机构负责人:陆磊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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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蒋渊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3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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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秀娟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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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7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43万股限制性股票、466.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5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
6、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8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90万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份调整为32.91037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9.1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12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7月18日解锁并上市流通。因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期权的17 名激励对象考核为“良好”(行权系数为80%)不可行权的32,100份股票期权已于2022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
9、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第三期股票期权的历次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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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未进行过调整。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二、本次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授权日为2021年10月8日。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
(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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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应份额的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21年10月8日
(二)行权数量:27万份
(三)行权人数:13人
(四)行权价格:48.83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7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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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股权激励成本计入管理费用。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各项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己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行权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12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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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启微”)、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微半导体”)、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珐成制药”)。本次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启微、至微半导体和珐成制药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江苏启微提供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7,580万元;本次公司为至微半导体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6,500万元;本次公司为珐成制药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4,997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中珐成制药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1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23亿元。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2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和《关于增加2022 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近日,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启微、至微半导体和珐成制药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江苏启微提供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7,580万元;本次公司为至微半导体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6,500万元;本次公司为珐成制药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4,997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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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为2021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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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为2021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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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为2021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债务人: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受信人:江苏启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受信人: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受信人: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7日和2022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和《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01,369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93%。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