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86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王秀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晓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盛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注:China Merchants Port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CMPID),中文名为招商局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完成更名,原名为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CMID),原中文名为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认购宁波港股票相关事项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引入浙江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向海港集团非公开发行5.77亿股A股股票(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9.17亿元;同意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3,646,971,029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4日公司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关于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等相关公告。
2021年8月26日,公司披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457号),原则同意本公司本次向浙江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SS)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670.9537万A股股份的总体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28日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2021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2745),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1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74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1年11月20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形成了《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并予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于《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材料。
2022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告知函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经过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所列问题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1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请做好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2022年7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6日公司披露的《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2022年8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57号)(以下简称“批复”),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根据批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6,709,53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69,126,434.5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32,533,330.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16日出具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0047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深圳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作为甲方,与招商深圳分行(乙方)、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签订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23日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2022年10月12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正式上市,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摘要》(公告编号:2022-084)。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信息披露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重要事项如下:
■
2、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0月31日《关于核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向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0号)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共2名发行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952,74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12,829,121.36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5,997,340.1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23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673)。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8月1日《关于核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57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576,709,53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50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576,709,537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69,126,434.5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6,593,104.1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32,533,330.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转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开立的755901118610707募集资金专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9月16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0047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998,803,433.75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1)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582,722,414.48元;(2)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89,249,238.06元,其中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投入1,189,249,238.06元;其中:2019年度投入324,533,139.29元,2020年度共投入424,734,590.46元,2021年度共投入262,949,228.42元,2022年前三季度投入177,032,279.89元;(3)支付发行费用26,831,781.21元;(4)购买结构性存款7,130,000,000.00元,其中:2019年度共购入1,200,000,000.00元,2020年度共购入2,650,000,000.00元,2021年度共购入3,280,000,000.00元;(5)购买七天通知存款1,070,000,000.00元,其中:2021年度共购入900,000,000.00元,2022年前三季度共购入170,000,000.00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7,286,237.86元,其中:2019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795,775.14元;2020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1,142,652.22元;2021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513,577.57元;2022年前三季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4,834,232.93元。结构性存款赎回7,130,000,000.00元,其中:2019年度共赎回100,000,000.00元;2020年度共赎回2,950,000,000.00元;2021年度共赎回4,080,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收益41,738,931.50元,其中:2019年度收益共302,465.75元;2020年度收益共28,538,767.13元;2021年度收益共12,897,698.62元。七天通知存款共赎回920,000,000.00元,其中:2021年度共赎回900,000,000.00元;2022年前三季度共赎回20,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收益4,785,085.42元;其中:2021年度收益共4,756,502.08元;2022年前三季度共收益28,583.34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67,835,942.39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0,645,496,413.71元,公司2022年三季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20招港01
公司2020年7月7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200,000万元公司债券,利率3.36%,期限三年,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赤湾港航(香港)有限公司收购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06,855,919股普通股(占湛江港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7.3544%)股权。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述股权交割事宜已完成。本期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7月8日完成第一次付息,于2022年7月8日完成第二次付息。
(2)22招港01
公司2022年8月29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300,000万元公司债券,利率2.69%,期限三年,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述股权认购事宜已完成。本期公司债券尚未到付息兑付期。
(3)22招港02
公司2022年9月5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300,000万元公司债券,利率2.45%,期限二年,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述股权认购事宜已完成。本期公司债券尚未到付息兑付期。
(4)22招港03
公司2022年9月8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200,000万元公司债券,利率1.93%,期限一年(附第180天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述股权认购事宜已完成。本期公司债券尚未到付息兑付期。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六)内控工作进展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重点实施的内控工作情况如下:
1、内控体系建设方面
公司完成了按管控主体和按法人主体两种口径下的内控体系建设全覆盖,并按计划开展内控体系评价工作。公司总部及下属单位及时完善本单位的业务流程,其中公司总部在2022年第三季度新增业务流程四项。公司按照“三年全覆盖”的内控监督检查计划,完成了7家单位的内控监督检查,还有1家单位将于2022年底前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2、全面风险管理方面
公司通过开展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海外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专项预警监控,以及经营风险事件跟踪管控等工作,持续优化管控标准、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常态化实施风险全过程闭环管理。
(七)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原名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更名为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三年。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限额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限额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三年。
报告期末,公司在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和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单位:元
■
第15页至第21页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王秀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晓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盛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