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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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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霍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慧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剑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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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2022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东名册名称尚未完成变更;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公司沪股通股票名义持有人;

  4、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霍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慧峰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剑平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霍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慧峰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剑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霍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慧峰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剑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霍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慧峰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剑平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霍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慧峰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剑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霍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慧峰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剑平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22-06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霍达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14人。公司董事全部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其中,汪棣独立董事因休假原因书面委托肖厚发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慧峰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调整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2022年度上限的议案

  调整2022年度公司及附属公司与招商局集团及其联系人之间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为: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的资金流入、流出上限分别为29亿元、25亿元,金融服务收入上限为7,000万元。

  关连董事霍达、刘威武、邓伟栋、苏敏、吴宗敏、彭磊、高宏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招商局集团及其联系人开展关连交易及本次调整有关上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议案的表决严格按照《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在表决过程中关连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据此,同意《关于调整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2022年度上限的议案》之关连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2022年度上限的议案

  调整2022年度公司及附属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及其联系人之间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的资金流入、流出上限分别为6亿元、8亿元,金融服务收入上限为700万元。

  关连董事黄坚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及其联系人开展关连交易及本次调整有关上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议案的表决严格按照《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在表决过程中关连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据此,同意《关于调整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2022年度上限的议案》之关连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按照该议案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章程修订所涉及的相关监管机构备案手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如有)对章程修订内容进行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30亿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分阶段实施本次增资,并根据有关规定全权办理增资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22-06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近年来修订或新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主要是增加财务资助相关内容,公司董监高应符合的基本条件,董监高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董监高不得授权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职以及董事长、总经理、合规负责人因故不能履职由他人代为履职的相关要求;修改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及时通知公司的事项,担保事项表决条款,独立董事职权,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具体修订条款详见附件。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订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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