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2-6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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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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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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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润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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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金流量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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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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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披露《关于投资理财产品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因基金资产端违约,公司以4300万元投资的“中国民生信托-至信772号荣盛地产股权投资契约型私募基金”延期兑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投资的该信托产品尚未兑付的投资本金金额为11,730,844.15元。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11月25日、2022年1月6日、2月26日、3月18日、4月2日、4月8日、4月13日、5月6日、6月8日、6月24日、9月24日、10月15日及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9,981,4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56%,其中质押119,981,42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累计被冻结119,981,42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
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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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12月25日及2022年4月13日、7月14日、8月9日及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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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良栋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春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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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良栋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春蕾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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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6证券简称:民生控股公告编号:2022-60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证券投资目的、金额、投资范围及期限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增厚上市公司业绩,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进行证券投资,时间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期限一年。根据公司现有投资及未来一年预计可使用资金情况,新一个投资年度公司拟使用资金不超过3.5亿元。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证券回购、证券逆回购、公募基金、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通过投资非保本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等。通过前述以外的方式进行委托理财的,不在本次证券投资授权范围内。具体投资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额度范围。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二)实施方式:由公司管理层在3.5亿元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
(三)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四)实施主体:上市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此外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证券市场的变化审慎投资。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2019年3月修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规定了公司证券投资的管理规范和流程。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公司按照有关制度设置了专业部门具体运作证券投资业务。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具体运作证券投资;资产财务部负责资金的汇划;风险控制部负责对证券投资事宜进行审计和评估。
3、公司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操盘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相分离,相互制约。
4、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审慎进行证券投资。
5、公司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有权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6、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7、在定期报告中,对证券投资及其收益情况进行单独披露,接受公众投资者的监督。
三、需履行审批的程序
由于本议案所涉证券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所述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流动性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适时开展证券投资,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因为证券投资产生损失,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的可能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已经制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决策、执行和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开展上述业务不会对公司日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公告编号:2022-62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2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投资者关系,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证监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2年度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届时公司总裁、财务总监陈良栋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刘畅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22-59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是就公司未来一年利用自筹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金额、投资标的、期限及授权处理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证券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所述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0)。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