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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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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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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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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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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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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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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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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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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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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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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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海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会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2-069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将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00在航天长峰大厦822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了十一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2-070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7日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荣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并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