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2022年9月30日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且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共计11,291,522.63元予以核销。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2年利润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靖江达凯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江达凯”)已于2018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靖江达凯的11,291,522.63元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公司以往年度对上述应收帐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没有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宝鼎科技以发行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的方式,向永裕电子、招金集团、青岛相兑、深圳国宇、昆山齐鑫、招远君昊、山东俊嘉、黄宝安、天津永裕、天津智造、天津润丰、天津润昌、天津裕丰等1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金宝电子63.87%股权,同时向招金有色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62号),核准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公司已完成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发行102,689,322股人民币普通股及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6,690,391股人民币普通股,新增股份已分别于2022年10月11日和2022年10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交易前的306,232,338股增加到435,612,051股。
2022年9月6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资产已过户至宝鼎科技名下并在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完成变更登记,金宝电子自“合并日”或“购买日” 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于2022年9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新增覆铜板及铜箔业务,经营范围增加电子元器件制造及销售等。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本总数、董事会组成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如下: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2022年10月)。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贷款、贸易融资、流贷、银承、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资产池(含票据池)配套额度、保函等。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授信机构间互相调剂。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金宝电子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金宝电子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金宝电子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金宝电子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起一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说明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自2022年9月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预计在日常生产经营中,金宝电子将与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膜天”)、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远农商行”)、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金铜板”)等关联方发生日常业务经营往来。
(二)公司 2022 年9-12月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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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政
注册资本:12,62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01月08日
注册地:山东省招远市国大路280号
经营范围:膜、膜组件、膜设备、环境污染处理专用材料和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的制造销售;水处理工程设计和安装;污水处理、废水资源化、海水淡化、水处理、生态修复、流域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土壤修复技术的设计开发、推广转让和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对水务领域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发放贷款、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建筑工程项目设备、线路、管道、电器、仪表的安装;钢架结构制作、安装;环保产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彩色金属压型板的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除外),国际贸易代理服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招金集团持有招金膜天85%的股权,招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招金膜天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东玲
注册资本:64,355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03月12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28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办理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昌林实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大股东永裕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林昌控制的企业,李林昌担任招远农商行董事,昌林实业持有招远农商行9.9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招远农商行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烟台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晖路229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电子材料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宝金铜板为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连同烟台市财政局、招远市财政局下属投资主体、昌林实业共同设立的投资平台,用于定向支持金宝电子高端覆铜板项目,昌林实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大股东永裕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林昌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宝金铜板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主要经营数据(单位:万元)
■
注:招金膜天主要经营数据为2022年1-6月。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本次新增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前,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履约正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资源、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2022年9-12月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必需,有利于保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确保公司的产品销售及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2022年9-12月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就拟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通知了我们,我们于会前收到了公司提交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相关材料,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对公司2022年前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必要的沟通,分析了其与各关联方增加关联交易金额的必要性。
2、公司拟审议的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及预计增加的金额占其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宜三、刘永胜、丁洪杰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且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因此,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交易定价原则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于新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9-12月新增关联交易计划中所述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从原来的每人每年税前7.14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8万元,按月发放,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电子”)、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铜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的全资子公司。为提升金都电子、金宝铜陵的资金使用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金都电子、金宝铜陵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50,000万元,金宝电子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903974275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1日
营业期限:2006年6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王维河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开发区金晖路229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铜箔、覆铜板、绝缘板、电子元件的生产、加工、销售;铜及黄金制品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不含起重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设备、铜箔及覆铜板设备的制造和安装;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宝电子63.87%股权,金宝电子持有金都电子100%股权。其股权控制图如下:
■
金都电子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2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
2、公司名称: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MWEY26Y
成立时间:2016年5月24日
营业期限:2016年5月24日至2036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温卫国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翠湖四路370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覆铜箔层压板、印制电路板、电子级增强材料生产、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宝电子63.87%股权,金宝电子持有金宝铜陵100%股权。其股权控制图如下:
■
金宝铜陵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2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三、融资担保的主要内容
金都电子及金宝铜陵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子公司金宝电子拟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金都电子、金宝铜陵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孙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子公司及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各孙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孙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范围内的孙公司,公司子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是为了支持孙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孙公司的资金需求,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子公司本次为孙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审批对子公司或孙公司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2年3月31日备考审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比例为26.62%;截止本披露日,公司子公司金宝电子对孙公司金都电子及金宝铜陵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42,4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2年3月31日备考审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22.62%。
截止本披露日,除公司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孙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及涉及诉讼对外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根据2019年12月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债权人,甲方)、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乙方)、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及李林昌(担保人,丙方)签订的《可转股债权投资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对乙方进行的附条件债权投资5亿元不进行转股,并享有按年5.35%计算收益,丙方同意对上述债权投资及其收益提供担保,期限6年。金宝电子提前分期偿还债权本金及利息。2022年9月,金宝电子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对宝金铜板债务成为关联方资金拆拆借。截止本披露日,关联方拆借资金余额为15,020万元。
(二)宝金铜板为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连同烟台市财政局、招远市财政局下属投资主体、昌林实业共同设立的投资平台,用于定向支持金宝电子高端覆铜板项目,昌林实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大股东永裕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林昌控制的企业,昌林实业持有宝金铜板59%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宝金铜板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烟台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晖路229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电子材料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宝金铜板财务情况见下表(2022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单位 万元):
■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出借方宝金铜板,借款方金宝电子,担保方 昌林实业、李林昌。
(二)借款金额:余额15,020万元。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5.35%。
(四)借款期限:6年,可提前还款。
(五)借款用途:建设金宝电子高端覆铜板项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资金拆借主要是由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导致,当时的借款是为了支持金宝电子高端覆铜板项目,有助于推动金宝电子业务发展。本次资金拆借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金宝电子向关联方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拆借资金,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这次拆借资金,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拟聘请中天运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会计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5)首席合伙人:祝卫
(6)2021年末,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49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00余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3,461.6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52,413.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9,409.9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5,49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志良,199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月敏,200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高冠涛,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1990年参加工作,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4月至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近3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拟上市申报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199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2年1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数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张志良、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月敏、签字会计师高冠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本次拟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包含合并范围内各单体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募集资金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审计、业绩承诺与补偿专项审计等),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75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增加75万元,审计费用增加超过20%的原因主要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经营范围和业务,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量等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从而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上年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止2021年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2年;项目合伙人孙峰连续签字4年、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明签字1年,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示由衷感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合作已12年,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经营范围和业务,中天运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及其业务情况比较熟悉。经过综合考量,公司拟聘请中天运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会计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由于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的执业情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独立性、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聘任中天运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天运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执。
(二)变更原因:
公司在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标的公司金宝电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并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需要对公司固定资产各类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残值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以适应公司新增资产和业务需要。
(三)变更内容
(1) 变更前公司、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如下: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金宝电子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如下:
■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如下:
■
(四)审批程序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合并范围内各单体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变更前相同,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股东权益均没有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更接近其实际使用年限和风险状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理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公司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保证能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财务公司”)协商,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招金财务公司按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和一般商业条款向宝鼎科技及其符合成员单位条件的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满足成员单位条件的公司包括:宝鼎科技及其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宝鼎科技、控股公司单独或者共同、直接或者间接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者直接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宝鼎科技、控股公司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鉴于招金财务公司为招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招金集团通过直接、间接的方式持有招金财务公司67.5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所规定的情形,招金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宜三
3、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胜利路139号万达金融中心A座22层
5、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外);即期结售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招金财务公司资产规模665,884.37万元,净资产163,771.04万元,资产负债率75.41%,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82.62万元,利润总额4,591.37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招金财务公司为招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招金集团通过直接、间接的方式持有招金财务公司67.5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所规定的情形,招金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招金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招金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宝鼎科技及其子公司选择招金财务公司作为其提供结算服务的金融机构,招金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应方便、快捷,且招金财务公司向宝鼎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同期主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2)宝鼎科技及其子公司选择招金财务公司作为其存款服务的金融机构,招金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品种和计息规则应符合人民银行的规定,且提供给宝鼎科技及其子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主流商业银行存款利率。
(3)宝鼎科技及其子公司选择招金财务公司作为其提供融资服务(包括票据贴现)的金融机构,招金财务公司应尽可能提供各类产品及服务满足宝鼎科技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且招金财务公司提供的融资利率或费率不高于同期主流商业银行同类产品融资利率或费率。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金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1、甲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协议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内容为乙方目前已取得的和今后条件成熟后取得的经营范围(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调整),包括: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外);
(十二)即期结售汇;
(十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存款及结算等业务
约定未来三年乙方每年吸收甲方存款及利息支出(最高每日结余)、结算手续费收入上限如下:
单位:万元(折合人民币)
■
3、贷款及票据贴现等业务
约定未来三年乙方每年向甲方提供贷款及利息收入(累积计算)、票据贴现及利息收入(最高每日结余)等服务上限如下:
■
单位:万元(折合人民币)
4、资金风险控制
(一)、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系统的安全及稳定运行,乙方的财务系统应全部通过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界面的安全测试,达到国内商业银行安全等级标准,以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
(二)、乙方将保证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而其主要的监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同业拆入比例及流动性比例也将符合中国银监会的要求。
(三)、乙方负责每日监控本协议项下的数据执行情况,确保所有数据不超过协议约定的三年的上限限额。
(四)、乙方需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汇报表”及招金财务公司月报表,供甲方审核及监控相关限额指标。
5、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董事会通过查验招金财务公司的证件资料,审阅招金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对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招金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招金财务公司也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
为规范公司与招金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已制订了《公司关于在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切实保障公司在招金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招金财务公司的合作遵循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招金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在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提升了公司的融资效率。公司与招金财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招金财务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仔细阅读了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资料,认为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实守信、财企共赢、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开展业务合作,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2015年6月30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核发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招金财务公司之间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遵循了平等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9名董事席位,其中6名为非独立董事,3名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符合资格的公司股东推荐,确定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拟提名人选如下:提名李宜三女士、朱宝松先生、王乐译先生、丁洪杰先生、李林昌先生、陈绪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确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拟提名人选如下:提名谭跃先生、杨维生先生、王世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谭跃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将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九名候选董事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李宜三:女,1971年生,硕士学历,高级审计师、国际会计师、高级黄金投资分析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山东郓城县审计局科员,烟台市宏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部主任,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科员、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报告日,李宜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2、朱宝松:男,1955年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余杭县塘南建材厂车间主任,余杭县塘南灯具厂厂长,塘栖铸造厂厂长、塘栖铸造厂党支部书记,杭州宝鼎铸锻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塘栖镇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获“余杭区优秀党员”、“杭州市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称号。现任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市余杭区宝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临平区塘栖商会会长。
朱宝松先生与朱丽霞女士为父女关系,公司副总经理钱少伦系其内弟。朱宝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截至本报告日,朱宝松、朱丽霞及其一致行动人钱玉英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23.21%。其中:朱宝松、朱丽霞及其一致行动人钱玉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为2,597.6056万股、7,387.5万股、127.5014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96%、16.96%、0.29%;合计持有10,112.607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23.21%。
3、王乐译:男,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加工车间班长、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招远寰靖工程有限公司主任、副经理、经理。现任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膜天执行董事、膜天帕托赛的董事长及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日,王乐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4、丁洪杰:男,1969年生,本科学历,黄金投资分析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招远市夏甸金矿财务科会计、副科长,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核算科副科长、财务部副经理、大尹格庄金矿财务科长,山东招金银楼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报告日,丁洪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5、李林昌:男,1967年7月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获得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颁发的“山东省电子信息行业领军企业家”称号;2021年获得烟台市市委市政府颁发的“烟台市创新驱动先进个人”、“烟台市创新先锋企业家”称号。现任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汶上张宝庄铁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辽宁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天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报告日,李林昌先生通过永裕电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68%。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6、陈绪论:男,1984年生,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报告日,陈绪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
1、谭跃:男,1959年生,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南工业大学助教、长沙电力学院讲师、暨南大学金融学系副教授、教授,暨南大学会计学系主任、会计学系主任兼国际学院副院长、管理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管理学院执行院长、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暨南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计学会名誉会长、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非上市公司)、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非上市公司)、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拓普泰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谭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谭跃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杨维生: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香港东方线路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技术员,南京依利安达电子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覆铜板行业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环保分会委员、中国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顾问、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印制电路资讯》杂志副主编、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芯碁微装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维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王世莹:女,1981年生,山东大学法律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山东华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现任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东司法警察职业学院客座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王世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晓杰先生、陈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晓杰:男,1973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曾任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生技部科员,招远黄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招远市玲珑镇政府挂职副镇长,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纪、党委委员。现任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王晓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陈聪:男,1984年生,浙江诸暨人,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第一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技术员,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员。现任公司质管部部长,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聪先生通过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0.007%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设监事 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名,职工代表监事 1名。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六届十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张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张琪先生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保持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琪,男,1972年生,浙江余杭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国国籍。曾任杭州万胜钢缆集团公司设备技术员,杭州万胜液化气有限公司站长、经理,杭州宝鼎铸锻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现任公司总经办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琪先生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0.0052%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会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上述提案的1.00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非累积投票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第14、15、16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均采用等额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或持股凭证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11月14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办。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琳赵晓兵
联系电话:0571—86319217 传真:0571—86319217
邮箱:bdkj@baoding-tech.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1106
5、会议召开时间、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2;投票简称:宝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它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非累计投票提案)或填报选举票数(累积投票提案)]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如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和机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等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以及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任职资格,经合法程序选任或指派保险期间内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事项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议案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审议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的仔细审阅,并与公司就本次交易进行了充分沟通,我们认为: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可以切实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推动完善公司健康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事项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监高合规履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862号),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永裕电子等13名股东发行102,689,322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63.87%股份,并向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发行26,690,391股股份,每股发行价11.24元,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4.84元。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2022]验字第90052号), 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3,207,547.17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704,424.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6,088,022.7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3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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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概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金宝电子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万元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提供有息借款,并对其进行专户存储。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金额:根据募投项目情况,公司向金宝电子提供借款 25,000万元。
2、借款用途:用于“7,000吨/年高速高频板5G用(HVLP)铜箔项目”实施。
3、借款期限:1 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款项可自动续期。经公司同意后,也可提前偿还。
4、借款利息: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天数,自划出之日起至还款日止。
三、借款人的概况
1、借款人: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8,7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李林昌
5、成立时间:1993年12月28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34220547
7、住所:山东省招远市国大路268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
9、股权结构:本公司直接持有金宝电子63.87%股权,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金宝电子36.13%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金宝电子资产总额为358,145.45 万元,净资产为115,905.6万元,营业收入201,754.77万元,净利润11,831.4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7,000吨/年高速高频板5G用(HVLP)铜箔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五、公司履行审议程序与相关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000万元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提供有息借款,并对其进行专户存储。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以借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提供“7,000吨/年高速高频板5G用(HVLP)铜箔项目”的建设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宝鼎科技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