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2-056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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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2022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国网数科共同对全资子公司远光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互联网公司”)增资 2,0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能源互联网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1,000.00 万元增至 3,000.00 万元,远光软件持有能源互联网公司 51%的股权,国网数科持有49%的股权。能源互联网公司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 2022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由于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送红股 2 股),且有 3 名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将激励对象人数由 665 人调整为 662 人,授予数量由 3,349.4821 万份调整为4,004.3272 万份,行权价格由 8.51 元/股调整为 7.05 元/股,同意确定 2022 年7 月 12 日为授权日。2022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授权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15.0411 万份,另有 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23.7218 万份。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662 人调整为 656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004.3272万份调整为 3,965.5643 万份。
3. 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远光资本管理(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光资本”)挂牌转让所持的珠海高远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远电能”)63%的股权。2022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送的《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让资格反馈函》,截至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珠海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电力”)。 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新能电力符合受让条件,公司对新能电力予以资格确认。公司、远光资本与新能电力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本次挂牌转让高远电能股权事项已完成,公司及远光资本不再持有高远电能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4. 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华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6.32%的股权。
5. 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退出并清算产业基金的公告》,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远光资本管理(横琴)有限公司退出并清算合肥启迪远光区块链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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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利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华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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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利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华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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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2-055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利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2022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因,张晓辉女士任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不再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公司聘任彭雪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彭雪明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对张晓辉女士在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简历
彭雪明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生,深圳大学会计学研究生毕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5年7月至2022年9月期间在公司计划财务部历任经理、业务总监职务,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2-057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执业证书序号: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其中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2.项目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恩成,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红,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永,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为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收费增长6.25%。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三、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资料,经认真核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资质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本次聘请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2-058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德生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2022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