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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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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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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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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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向李建湘先生发行股票14,682,962股,新增股份将于2022年7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8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69.566万份,剩余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62.3209万份。本次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9月13日(含)至2023年9月1日(含),行权价格由34.617元/股调整为34.415元/股。”
3.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激励对象共计158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4.2639万股,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9491万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9月13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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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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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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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0月27日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进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