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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 星期五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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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6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及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按照“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并对可比期间对应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207.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61.80万元,增幅11.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2.19万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731.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422.86万元,增幅13.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12.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51.86万元,增幅75.91%。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业绩总体向好,财务表现良好,多主业优势显现。业绩增长的关键驱动因素来源于盐业板块,今年以来,公司紧紧把握工业盐及食品加工盐景气行情,优化营销策略,调优产品结构,积极开发新客户,有效克服了煤炭采购成本上涨等不利影响,公司盐业板块业绩大幅增长,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55.73%。

  天然气板块方面,主要由于当前支撑支线管道输气规模的终端市场开拓不足,输气收入暂时覆盖不了支线管道转固后的成本费用,同时由于价格高企,公司天然气业务主要产品销售毛利以及客户开发等受到较大负面影响,致使公司天然气板块经营承压并导致亏损。在未来,天然气板块构建省内中下游“一张网”是关键,公司天然气板块的健康发展尚需时间过程。

  风电板块方面,主要受来风不佳、平均风速同比下降影响,发售电量同比下降,导致盈利同比有所下降。从区域内的历史来风情况看,属于正常的波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重大事项

  1、公司以前年度拟征用公司生产基地昆明盐矿周边安宁片区约900亩土地(《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07-003)详见2007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由于当地建设规划变化等原因,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土地的征用,截至报告期末该项预付土地款余额5,218.92万元。公司将继续与当地政府沟通,推进解决相关事宜。

  2、经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1月26日,公司与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为缓解天勐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在天勐公司按期归还公司前期委托贷款、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的前提下,公司向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委托贷款的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止;贷款不计利息;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关于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详见2013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该项委托贷款已逾期,2015年11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公司持续开展上述委托贷款催收工作,天勐公司确认上述委托贷款债权事项属实,但由于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因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日趋恶劣,截至目前天勐公司仍无力偿还该项委托贷款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其提供的借款。鉴于天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营困境,公司积极与天勐公司其他股东等相关方就天勐公司开展债转股、资产重整、股权转让或清算等方案开展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一切措施积极追偿。报告期内公司按深交所有关规定持续披露上述委托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3、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2022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于2022年4月19日经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能投集团审批通过。2022年7月11日,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2022年7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2022年7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7号),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2年8月22日,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10.21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款描述确定的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市场询价,并由发行人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1.68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59,750,898股,发行价格为11.68元/股。2022年8月30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610005号)验证,截至2022年8月29日止,保荐机构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股资金总额人民币1,865,890,488.64元。2022年8月30日,保荐机构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022年8月30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610006号)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65,890,488.6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218,765.9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6,671,722.66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159,750,898.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696,920,824.66元。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2022年9月9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

  公司已于2022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9月21日,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能投集团和云天化集团本认购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4、2022年9月23日、10月11日,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完成了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领取了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完成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3)。

  5、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并与2022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52)。

  6、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增长的关键驱动因素来源于盐业板块,鉴于盐产品本轮价格上涨始于2021年第四季度,综合2022年第四季度盐业、天然气板块市场情况及风电板块来风情况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度业绩增长情况亦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通泉风电场项目开工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3、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泸西县云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4、公司于2022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新产品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5、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6、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7、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银团贷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8、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弥勒-开远段)建成通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

  9、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所属风电公司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

  10、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关于曲靖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

  11、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5)。

  12、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

  13、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9)。

  14、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周满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则开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进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满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则开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进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64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2年10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满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165)详见2022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6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2年10月26日下午2: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青燕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67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1月26日,公司与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为缓解天勐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在天勐公司按期归还公司前期委托贷款、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的前提下,公司向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委托贷款的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止;贷款不计利息;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关于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详见2013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项委托贷款已逾期,2015年11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受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基本处于停产状态,资金周转困难,公司预计短期内难以收回该委托贷款,2015年11月该项委托贷款到期后公司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采取措施积极追偿,同时自2015年起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账龄自2013年11月委托贷款发放日起算,截至2018年9月上述委托贷款款项已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

  公司持续开展上述委托贷款催收工作,天勐公司确认上述委托贷款债权事项属实,但由于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因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日趋恶劣,截至目前天勐公司仍无力偿还该项委托贷款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其提供的借款。鉴于天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营困境,公司积极与天勐公司其他股东等相关方就天勐公司开展债转股、资产重整、股权转让或清算等方案开展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一切措施积极追偿。有关该事项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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