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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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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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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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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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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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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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江浩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娟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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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江浩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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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江浩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娟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永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共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发生。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后,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
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将相关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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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章程条款作出新增及删除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孙卫军先生、赵息女士、高立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2年7月修订)》之附件《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2年1-9月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1,353,831.62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31,353,831.62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修订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后,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修订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后,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2022年9月30日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2022年1-9月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1,353,831.62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2022年9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1-9月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1,353,831.62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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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以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为31,353,831.62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2022年度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账款
按照账龄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按照账龄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2022年1-9月公司补计提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9,471,499.69元,其中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9,678,444.02元,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206,944.33元。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上述标准,2022年1-9月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882,331.93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独立董事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2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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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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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需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凭股东的证券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二)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
2、信函及电子邮件登记: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扫描件,并请注明联系电话。采用信函及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5: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22-24828888、022-24828086
电子邮箱:cashway@cashwaytech.com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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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